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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内的修云灌下一杯冷茶,早把之前生死关头的事忘得七七八八了。
他从前活得太过劳心劳力,如今倒没有那些运筹帷幄的想法,做事讲究随心便好,最近几日唯一舒心的事,还是昨晚的一夜春宵。
至于原主身边的这群狗崽子,他也没心思挨个驯养,只敲打一番,不会对着他冷吠就算完。
没错,原主。
沈七不禁自我怀疑:“主子是不是不信任我们了,从风寒病愈开始,主子就没再叫人贴身伺候过。”
经沈七提醒,沈三也回忆起来了,修云的改变,正是从那一天大病初愈开始的。
沈三厉声道:“此事莫要再提,护卫营里是什么情况你我心知肚明,既然选择留下,从前的事就别在想了。”
从修云那日从马车的榻上睁开眼睛开始,沈三就隐约觉得,主子变了。
沈三犹记得,几日后车队停在河畔,修云站在河边,河水湍急,他兀自看了一会儿月光,随后回身问:“诸位之中,前来监视我的不在少数,不如主动站出来,还能免受舟车劳顿之苦。”
“不必了。”修云喝了口冷茶,拒绝道。
沈三点了点头,脚步迅速地出了房间。
直到轻轻合上了卧室的门,沈三才轻吁出一口气,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在面对修云的时候,总能感觉到一股无形的压力,好像对方那轻飘飘的视线落在身上,无端让人觉得重若千钧。
蹲在门口的沈七立刻站了起来。
“主子叫我了吗?”
修云本名宁修云,是个彻头彻尾的现代人。
他本来重病缠身,被推进手术室之前就知道自己生还的机会渺茫,提前把宁家的事情安排好。
闭上眼睛之前还隐约听到了家里小辈们歇斯底里的哭喊,多
青年闲适地站在月色下,仿佛对面站着的,并不是各怀鬼胎的护卫,而是许久不见的老友。
但那冰冷的目光,或许会让沈三终生难忘。
混乱之中,沈三第一个向各为其主的同僚们举起屠刀。
血肉横飞的现场,修云就眼神冷漠地立在那里,一袭白衣没有沾染上一丝污迹,直到沈三第一个在他面前跪地行礼,恭敬地献上自己浴血后的长刀。
沈三自此从护卫营的一个无名小卒,一跃登天成为了修云的贴身侍卫。
沈七是个长相普通的女人,侧脸有一块紫红色的胎记,哪怕穿着一身粗布麻衣,也遮不住窈窕的好身材。
“没叫你。回去歇吧。”沈三说。
沈七期待的表情立刻垮了。
不过她会觉得失望,倒不是因为有什么歪心思,而是从离了跟随的侍女开始,都是沈七帮修云束发,今日只是因为昨夜的那点小事,修云便不肯了。
沈七混迹烟花柳巷之地,比自己的同僚更加开放些,什么花样没见过,实在不觉得昨夜的事有什么可避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