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等待阵子后却没有发生任何事情感觉,于是微
妖精把正在吐嘈硬拖到床上。
光是目击到这个场面话,感觉会遭到奇怪误解。
总不会又被克里斯大哥看到吧?
「好,演男朋友,快点睡吧。」
被迫躺到床上,妖精把棉被盖到身上,然后砰砰拍下。
「你为什要在旅行中写小说啊?」
「…………这趟旅行不是『取材&执笔集训』吗?」
「咦?啊、啊啊——说起来好像是这回事呢!」
虽然早就注意到,但那果然只是个藉口。
「取材——嗯,取材嘛。好,征宗,你躺到床上再睡著次。」
「唔,什嘛,已经起来啦。早安。」
「喔,早……早安啊,妖精。」
很没出息地变得惊慌失措。因为这也没办法啊!
——不久将来……你最喜欢将不是其他人,而会是本小姐……
因为发生过那种事情嘛!
…但有著只要时机到来,就会自然产生「灵光闪」奇妙确信。
因为被妹妹推把,也为顺便能够「灵光闪」才来到这座岛屿,所以滞留在岛上时就要全心全意地享乐才行——因此,就要撰写现在最想写小说。
不是《世界上最可爱妹妹》续篇,也不是已经完结《银狼》后续。
而是现在正从脑内涌现全新故事。
希望这篇故事,能够成为学姊心目中「世界上最有趣小说」。
「很好,OK。好啦,征宗,快闭上眼睛吧。」
「………………原本想继续写小说写到吃饭时间为止耶。」
放弃抵抗,在被窝里闭上眼睛。
「好啦,这样可以吗?」
…话虽如此,她到底想干嘛?难道真想跟恋爱喜剧必备情节样偷亲?应该不会吧…
「……为什啊。」
「当然是为重现恋爱喜剧必备情节啦!以取材方式进行!早上来叫醒主角女主角,在看著心上人睡脸时,渐渐变得脸红心跳——就是像这样剧情。」
「从昨天就直在想,这种『重现剧情取材』真有让写小说功力进步效果吗?」
「没有啊。好,快躺上去吧。」
「喂!」
反过来说,好像完全不以为意,看起来跟平常没两样这家伙才奇怪。
「…………」
那段经历难道是梦境吗?昨天晚上明明那可爱说——不、不对啦!
到底在想什啊……!摇摇头,把杂念赶出脑袋。
接著,妖精瞄眼手边笔电。
只为名读者来撰写小说。
这对而言,是非常怀念娱乐。
就在此时。
「早上啦!征宗!快起床!」
磅!猛烈打开房门闯进来,是穿著浴衣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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