凛凛地闲逛。
唯有晨昏时分,鸟信们什么也不干。那时千鸟之歌响彻天地,离乡别井的孤儿静立,在歌里寻找故乡天空转瞬即逝的颜彩。故乡之鸟是他们此生最后的故乡。他们抚摸鸟羽一如抚摸斑斓故土,守护鸟一如守护仅存的篝火。他们已知长夜无尽。
入伙的新鸟总比抬走的死鸟多。扑在寰球航道上吸血的亡命徒,排着队给H送鸟——使生命充满航道纵横的海洋’!——唱着,拉扯帆索。他们偷讹拐骗抢,从世界的黎明大合唱里偷走一只鸟,从篝火边偷走一个绍纳人、一个侯琵人、一个猪仔,从三角洲、平原、厚厚的针叶华盖底下偷这偷那。他们从好端端的锦绣图偷扯金线。一根。又一根。鸟晕船吗?鸟不仅晕船,还晕马车、牛车、轿子、担子,活下来最好,死掉了也行,“生意人总能找到标本师”,活鸟送进鸟舍,死鸟送去柴房(绰号“天谴之家”)——就着狭窄的转梯爬上柴房阁楼,标本师傅老郑的驼背率先出现,然后是他的无鹫颈、鸡爪手。他脸皮又松又皱,呈现意味深长的苍蓝色。后来人家不再叫他老郑,改叫乌脚老郑。一八六二年,乌脚老郑死于碑中毒。
1弓|自卢克莱修(TitusLucretiusCams,前99—前55)《物性论》。
每个礼拜有那么三四天,一个后生仔不言不语,步行至鸟舍作画,有时进笼,有时不进。我问冯喜这是什么人?冯喜说这是写鸟高手王芬。我说比你还高?冯喜笑笑。写鸟高手王芬像麻鹰盯死被写之鸟,一盯就是一个时辰。写鸟高手王芬从不着急落笔。冯喜说:我孱弱、性软,擅长草木、静物,遇上生猛野物,必然输阵。
我问:写鸟高手王芬哩?
冯喜说:王芬眼中有冷箭。王芬用九分时间看鸟,再用一分时间写鸟。王芬是望厦村打猎人细仔,自幼独步深林,以目射鸟。王芬以目拆散羽毛、羽绒、皮肉筋骨,向纷纷然虚像之中找寻那只典型的鸟。
我站在一旁看王芬,只见王芬久久鹰视一只游隼,要逼出它羽皮之下的典型灵魂。我心中恐惧,掉头就走。第二日我又去看。王芬未曾转睛,而游隼已是加倍地虚脱。我同情那动物,壮胆大喝:王芬!王芬翻转头来,眼中同时射出两发火箭,一发射向我初生之时,一发射向我弥留之际。被火光照亮的景象吓得我后脚一软,幸亏迭亚高一个箭步,将我捞起。事后我连发十夜噩梦,不敢再靠近王芬半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