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时使用简单多数制,即得票最多的候选人进入议会。由于每个选区只有一名候选人,因此在简单多数制下,全女性候选名单实际上是唯一可行的纠正男性偏见的方法。
瑞典使用的是政党名单制。在这个制度下,每个选区都由一组按比例代表制分配的议员作为代表。每个政党为每个选区列出候选人名单,按候选人的优先顺序排列。一个政党得到的选票越多,从名单中选出的代表该选区的候选人就越多。候选人的排名越低,其赢得席位的可能性就越小。
1971年,瑞典国会议员中只有14%是女性。[29]社会m;主党决定尝试缩小这种差距,于1972年率先建议各选区应该将“更多女性”列入选举名单。[30]到1978年,又发展为建议名单反映女性党员的比例,再到1987年,具体提出了40%的最低目标。这些措施都没有对女议员的当选人数产生显著影响:你可以列出一个50%是女性的名单,但如果所有女性都排在最下面,她们就不太可能赢得席位。
所以在1993年,社会m;主党引入了所谓的“拉链式”配额。必须提出两份名单:一份是男性候选人,一份是女性候选人。然后,两份名单被“拉”在一起,就得到了一个男性候选人和女性候选人交替出现的名单。在随后的1994年选举中,女性代表人数上升了8%,[31]而且从那以后从未低于40%[32](但由于未实施性别配额制的右翼政党获得了越来越多的投票,女性在议会中的比例一直在下降)。
与此相比,韩国提供了一个很有启发性的例子,说明选举制度这种看似与性别无关的架构,实际上能对女性代表产生重大影响。韩国实行的是混合选举制度,约18%的议席通过比例代表制分配,[33]其余议席与英国议会的运作方式相同:在单一成员选区通过简单多数制选举产生。这两套选举制度都使用了女性代表配额。
在2004年的选举中,比例代表制的女性配额从30%增加到50%,女性在韩国议会中的代表人数增加了1倍多。这听起来已经很了不得了,但毕竟此前的女性占比很低,而且,尽管各党派或多或少地坚持在比例代表制系统中采用性别配额,但在单一成员选区则是另一回事。在这点上,30%的候选人应该是女性,但在最近的选举中,女性只占新国家党的7%和m;主统合党的10%。如果遵守单一成员选区和比例代表制的配额,韩国议会中女性的比例将达到33.6%左右。而目前女性代表的比例为15.7%。
不难看出为什么这两种制度在遵守配额方面存在如此明显的差异:简单多数制和单一成员选区选举制度是一种零和游戏。[34]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