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一日,T先生所在的通信社发表了一篇报道,题为《目击者称“十分相似”——一九九六年女童失踪案中的可疑男子》。
这篇报道提到,松本女士认为,在横山由佳梨失踪现场的监控录像中出现的墨镜男,与她在“足利事件”案发地附近目击到的男子走路姿势十分相似,还附上了她画的那张素描。这篇报道指出了栃木县与群马县两起案件的关联性,在关于“足利事件”的报道中独树一帜。
可它引发的反响十分微妙。
T先生的报道登上了新潟县、静冈县等相隔较远的地方的报纸头版头条,可在最关键的栃木县、群马县,以及东京都的报纸上,仅占了社会版的一个小版块。案发当地的报纸则无视了这篇报道。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东京新闻》在发稿当天于网站上上传了这篇报道,报纸上却找不到任何消息。
“到底怎么回事?这种事我还是第一次遇到!”电话那头的T先生气得破口大骂。
而四起与五起的意义完全不同。
与此同时,警察厅公布了栃木县警方的侦查问题,内容上与最高检察厅的报告书相似。
警察厅的报告这样分析松本女士的目击证词:“考虑到目击时间与步行方向,两位目击者很可能看到的是同一人,其中一位还目击到一名男子带着一个与自己女儿差不多年纪的女孩。他们出现在河边公园的时间已经很晚了,女孩裙子的颜色比目击者自己女儿的更红一些,这份目击证词具体描述了与被害人一致的衣着特征,可信度极高。”
至于逼迫菅家招供的H警部,报告中这么写道:“当时的侦查主任兼审讯官H警部,本应……(中略)……没有严格查证供述的可信度。”
这也能成为理由吗?因为审讯人是主任,所以其他侦查员便不敢质疑?我想起H警部那副冰冷的面孔和他曾说过的话:“我是组长,还是指导助理,得负责指导刑警。当时的侦查是正确的。”也许,他的手下确实很难和他沟通。
事实上,那些被抢了独家新闻的各大报社记者已经纷纷开始跟进采访,但因不知道关键人物松本女士的住处,也不确定松本女士是否肯接受采访,只好跑去老地方——警察厅求证
等我回过神来,“足利事件”的热度正在消退。报刊与新闻上关于“足利事件”的报道急剧减少,渡良濑川又恢复了以往的平静。
而我还在现场。因为“北关东连环杀童案”还远未到结束的时候。
可警方迟迟不采取任何行动。
菅家出狱后,也有记者怀疑是同一个人作案,他就是我的朋友T先生。
之前提到,我曾在电话里请他一同参与“足利事件”的报道,被他拒绝了。菅家刚一出狱,T先生立刻给我打来电话,希望采访松本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