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情况下只是个别实在的一部分使我们有兴趣和对我们有意义,因为只有它才处于与文化价值观念的关联之中,而这种关联正是我们接近实在的途径”。也就是说,韦伯认为一般地研究社会实在是没有意义的,重要的是要去研究具有文化意义的社会实在。而对“文化实在”的认识要害则在于对“文化事件”的辨识和揭示:“一切关于文化实在的认识始终是依据于一种特别独特的观点的认识。当我们要求历史学家和社会研究者具有的基本的先决条件是他们能够把无关紧要的东西与重要的东西区别开来,而且具有为这种区别所必需的‘观点’时,这仅仅是说,他们必须懂得,把实在的事件——有意识地或无意识地——与普遍的‘文化价值’联系起来,然后抽出对我们有意义的联系”(韦伯2013,36)。“追根溯源的事件社会学”所强调的带着结构性的问题关怀进入事件史研究,所强调的对五种不同类型的关键事件的辨析,所强调的把关键事件放在“经学”高度的“以史解经”路径,所强调的从文明和制度“担纲者”的角度来研究特定社会阶层或身份群体,体现的正是韦伯的这种文化实在观和文化事件观。“事件”在这个意义上并非外在于“结构”的零散例证,“追根溯源的事件社会学”所要研究的那些“事件”就是“结构”本身。德勒兹把福柯的思想精髓归结为对“dispositif”的分析,“dispositif”一般被译为“社会机制”,但更恰切的译法是“配置”。“配置”是什么?“它是一个交织缠绕、线索复杂的组合体。它由线构成,每条线特性各异。”这些线包括了“可见性之线、发音线、力线、主体化之线、分离线、劈开线、断裂线”(德勒兹2001,197—200)。对我来说德勒兹所说的“线”其实并不玄奥,指的就是具有文化价值或“经学”意义的事件以及具有担纲者分量的社会行动者的行动。这也正是本文所理解的“事件”作为社会学研究范式的正当性所在。
其次,当“追根溯源的事件社会学”与“微观比较历史分析”或“微观研究”联系起来的时候,非常容易产生一种误解,需要加以澄清。通常用“微观”一词是与“宏观”相对而言的。比如相对传统史学而言,微观史学强调的是对日常生活、社区、家庭和普通人的研究(参见勒华拉杜里2007;金茨堡2021)。“追根溯源的事件社会学”虽然并不拒绝微观史学这样的研究主题,但是反对将微观研究与宏观视野隔绝开来。尤其对中国的历史社会学来说,尚处在刚开始起步的阶段,如果直接抛开对政治、制度、重要事件和关键人物的研究,一头扎进吃穿住行、家长里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