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条裹满酱汁,吃着弹牙可口,呲溜呲溜,没几下,他便把整碗面吃得精光。
许仲越留恋地看眼碗沿上残留酱汁,徐徐将碗筷放下。
宋时安短短时间已经习惯这位大哥沉默,不必问,他便知许仲越吃得满意。
做猪血最要紧是去腥膻气,方法并不难,只是繁琐。
许仲越倚在门边,见身形纤瘦哥儿先将圆盆里猪血分为四,拍碎蒜瓣,切出姜丝丢进水里,捧进猪血,没过水面,将佐料和盐都扔进去,又端起脚边开封泥坛酒,闻闻,乌黑大眼望向自己。
许仲越点头,他才把烈酒也倒进水里,将灶膛重盖上半,小火慢炖煮起来。
那水略有沸腾之势,宋时安便舀勺冷水进去,将浮沫撇出,再继续慢慢转勺,如是再三,等他将那猪血捞出来,已成凝脂似四块,像是豆腐,却比豆腐更加丝滑。
将血块放在冷水里浸着,宋时安且不去管它,翻出半袋白面,立刻有主意。
猪、收猪卖肉,很快攒下钱财买房置地。
他单日杀猪,双日出去收猪,因忠实客户极多,算账清白,出价公道,附近十里八乡人都乐意把猪卖给他。
宋时安心想,若能稳定拿到猪下水,凭他手艺开个卤煮店,必然客似云来,生财有道。
许仲越沉默慷慨,他却不愿白占便宜,细水长流有来有往,方是生意之道。
“还有这个……”许仲越眯起眼,琢磨着说:“血块,你也拿走。”
身为宋家面馆继承人,宋时安从读26个字母开始便学揉面和面,他两手上下翻飞,快得几出残影,很快将面团揉得劲道,然后核心发力,“啪”声砸回案板,又摊成饼,切成粗细均匀细长条。
重换锅水热,他熟练将面条拉长下锅。
许仲越换个姿势靠回门旁,不觉间看得入味,红烧酱汁热气腾腾裹着猪血块,整个浇在雪白筋道面条上,宋时安又撒上把葱花,将大碗香气扑鼻红烧血块拌面端到许仲越面前。
许仲越沉默地吃着,越吃越快。
猪血竟没有丝腥气,鲜嫩入味,生姜和蒜瓣在舌尖上微微刺激,挑起澎湃食欲。
“许大哥,你许是不擅料理饭菜,既然你愿意送给这许多猪下水,不知可愿意将厨房借给用用,做道红烧血豆腐给你尝尝?”
宋时安从小在自家餐馆帮忙,早养成唇齿未开笑先扬习惯,他话虽密,却说清楚圆润,加上这把哥儿嗓子嫩,真如珠落玉盘般动听。
许仲越沉默片刻,依旧惜字如金。
“好。”
许屠户厨房比他家敞亮许多,灶台留着火,开炉门火蹭起来,旁边罐子放着油盐酱醋,梁下吊着蒜瓣生姜,最可喜是台面嵌着溜青砖,擦得光滑如镜,半点不见油污。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