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在回程的车上听警察说,缓起诉处分是如果被起诉,就足以判决有罪,但酌情而不予起诉——换句话说,这回他是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放过了。犯了罪却获得原谅,理当心存感谢吧!被警方逮捕,关进拘留所,获得一番宝贵的社会经验,或许也还不错。然而,随着对被释放的欢喜情绪平静下来,修的内心顿时乌云密布。即使犯罪是事实,但拘留所的生活也太屈辱了。
不懂法律的人就活该吃苦吗?无家可归,没有工作,提个纸袋在街上游荡,他碍到谁了?如果自己很有钱,穿着打扮一看就是个阔少,或许警察根本不会找他的茬。即使被抓,因为在社会上有身份地位,也会有人愿意当保证人吧!
“可恶!”修走在歌舞伎町,没有对象地怒骂着。
无处发泄的不甘情绪让他眼眶发热,忽然间,他好像明白薮内说的“无知就是罪”了。大
书架。外头的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街上的灯光从窗外透进来。修在椅子上坐下后,手铐被解开了,但警察依旧抓着他的腰绳。办公桌对面坐着检察官和事务官。检察官年约三十五岁,事务官看起来年近三十岁。两人一副公务员的样貌。
检察官以平淡的语气进行审讯,检察事务官则在一旁敲打电脑键盘。确定警方的笔录内容时,修虽然有想要反驳的地方,但他照着薮内叮咛的,忍耐下来,免得破坏检察官对他的印象。他乖乖承认罪嫌,一个劲地道歉。
“以后别再带着这种东西到处走了。”检察官一脸厌倦地指着LED手电筒说,感觉他已经应付过太多类似的嫌犯了,接着又说,“我看你也充分反省了,应该不必起诉吧!”
修忍不住探出身体说:“意思是……”
“缓起诉处分。”
检察官这么说的瞬间,旁边的警察解开了他的腰绳。
离开检察厅后,不是坐护送车,而是由警车送他回警署。修觉得好像又会被丢回拘留所,内心忐忑不安。然而,在归还了个人物品后,他就恢复自由身了。他想向薮内和张道别,虽然相处时间短暂,但两人都待他不错,他很感谢他们,但修已经不被允许靠近拘留房了。
离开了警署,外头的空气分外新鲜。短短几个小时以前,他还铐着手铐,系着腰绳,被牵着四处走,现在想来简直就像一场梦。
修沉浸在被解放的自由中,走在夜晚的路上。看看手机,政树和雄介都在语音邮箱留了言。政树先说是听雄介说的,然后要修被释放后打给他。雄介还是一样,用胆怯的声音反复问着:“你没事吧?”但修不想打给他们。两人嘴上说得像在担心他,却透露出隐藏不住的好奇。关键时刻一点用处都没有,事到如今,就算他们担心也没用。
穿过新宿高架桥,就看到歌舞伎町的霓虹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