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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李海(16 / 47)

把信退了回来。这封信开启了我跟叔叔的通信生涯。如果说,写信也可以算创作的话,这无疑是我最早的创作经历,我跟叔叔之间天上地下无话不谈,叔叔写的信,一点也不比我写的短,而且都是鼓励鞭策的内容。看信和写信,成了我那一段生活中最幸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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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正月初一,叔叔不是一个人来的,后车座上坐了个小丫头,不用问我们也知道,她叫海棠,是我的妹妹。还有另一个更小的妹妹叫腊梅,比这个叫海棠的小了十分钟,她们是双胞胎。即使是双胞胎,叔叔也一定是带海棠来,因为在叔叔的嘴里,提到海棠的次数要比提到腊梅的次数多得多。海棠从大堤上走下来,我们这一条街都轰动了。当然我这样说有点夸张,所谓轰动,是指和我们差不多大的丫头和小子,都从四面飞奔来,要看海棠妹妹长什么样。这个海棠可真是漂亮啊,两条麻花辫又粗又长,刘海弯弯曲曲,她是自来卷!一双大眼睛水汪汪,嘴唇红得像点了胭脂。关键是,她的皮肤青白青白的,真的就像鸡蛋清一样。光是这一样,一下子就把我们比下去了。我们都是上树捉鸟、下河捞虾的野孩子,脸都跟红高粱一个颜色。海棠坐在炕沿上,一只出生不久的小羊羔从柜子底下战战兢兢爬了出来,海棠惊奇地说,这是小狗吧?不怪海棠认错,这只羊羔太像小狗了。身上的底色是白的,却有黑的棕的花斑点,还没长犄角,一张俊秀的小脸毛茸茸,可不就是小狗么。海棠的这个笑话,被我渲染给了很多伙伴听,大家都乐得前仰后合。要说这有什么可笑的呢。许多年以后,女儿跟我出门看见一头牛,女儿说,这是大猪吧!都没有这么好笑。那种好笑一点都不带嘲讽或蔑视,相反,带一种羡慕和景仰。瞧,海棠不认识羊,人家连羊都不认识。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人家的生活的底子跟我们不一样,人家是城市来的!

天知道的,我给这一切打了掩埋。海棠不是不认识羊,只是没认出我家这一只。只要是山区,最不缺的就是羊,因为那里有天然牧场。

海棠不认识羊,成了她身上鲜明的特征。再加上她说话的声音就像小羊羔,更让我喜欢得不得了。我上厕所都要带着她,她实在是太有趣、太迷人了!我把所有的私藏与她分享:没头没尾的书(后来才知道是《青春之歌》,算禁书),灯芯绒的布包,红油漆的羊骨,几块视若珍宝的手绢……海棠妹妹如果提出想要什么,我会毫不犹豫送给她,包括一件新做的花格褂子都舍得。但海棠妹妹什么要求也没提出,她仔细地替我把东西收好,放到了橱子里。母亲正在做饭,喊我去后院拿一把柴禾。别多拿,再有一把就够了。我应了声,拉着海棠妹妹一起去了。所谓的柴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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