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简单。
就是写故事,写那些人。
这样生活开始于无聊之时。
零年时候,诱骗家里人凑钱买个电脑,用来看小说听歌,闲来无事时候写过个北宋背景武侠小说,时至今日,除家人再没有谁看过。
接着是零三年,那时候在爬爬论坛混,闲得无聊,又想和资料区版主阿愁姑娘搭讪,便写映秀十年事,把她弄进书里。庆余年里有几首小词都是她写,去年和她说起这事儿,她居然忘,回家查半天才说好像还真是她写,时间真可怕。领导那时候在做评论区版主,很自然地认识,就要开始考虑挣钱问题,于是便有朱雀记。承认过很多次,朱雀记开始时创作态度非常不好,觉得是挣钱,没必要太认真,直到台湾出版社倒闭,到起点开始上架,态度才完全扭转过来,开始非常潇洒神佛大战,写那叫个痛快,每周休息
最后部,因为如果确定是最后部大长篇,那肯定就要把三部曲写完。
由于是最后部大长篇,写比以前更认真、更慎重、也更放肆,就像在新书感言与两百万字感言里着重提到过那样,大道准备工作做得特别细致,写法非常刻意,哪怕可能会显得匠气,也定会坚持到底。
开书时候曾经在感言里说,这样写会不会担心故事太干?书中男主角以后会说: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在技术细节上极为谨慎认真,但在意趣与内核上非常放肆,不会做任何调整与自约束,只在件事情上犹豫过。
最初时候,准备把许乐写成大反派——神明惯常站在人类对立面,变成当年最厌恶那种人——这种文艺咏唱、这种这种对过往颠覆太过刻意。
不在乎刻意,但喜欢许乐,为什要把他写成不喜欢人?更重要是,不觉得过往需要被颠覆。
写那些故事,故事里那些人,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不管是勇敢人还是怯懦人,都是想写。
江草与阿愁浑身是血离开高阳,春风在哪里呢?老狗在九江教书,白象在远方行过,弥勒就要爆,邹蕾蕾还在安静地睡觉。范闲最终在草间站起来,陈萍萍还是等到他回来。二师兄、王破、西来手臂都断,陈长生与唐三十六在国教学院树上看着肥鲤鱼向池塘底污泥沉去N次,天不生夫子,万古真如长夜,桑桑被宁缺修成座佛,自然忘怎做煎蛋面。春风般柳词淡淡地来又淡淡地走,晨光如昨,风雪如前,七二零楼前只有黑白二色。
只猫在老笔斋墙头趴着,也在神末峰崖边趴着,看着这切,而当它在小书店里时候还是只小白鼠。
这就是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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