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子归有些焦急地看看手机上显示时间,距离约定时间还有十分钟。尽管约定餐馆就在下个路口,可这已经足够让宁子归心急如焚。毕竟,宁子归是有“早到强迫症”。无论是上课、上班还是聚会,他都定要保证自己早到十分钟或以上。如果在约定时间前十分钟他都还没到达该地点,他焦虑就会变得无法自持。
他摸摸额头汗水,想起薯仔还特别交待,说有重要事情。这让宁子归更加焦虑,忍不住催促道:“司机,可不可以开快点?”司机朝着后视镜翻个白眼:“靓仔,不是开得快不快问题,是开不开得问题啊!你是要直接撞飞前面那驾车吗?”宁子归不得不承认司机说得对,只好拿出纸巾,抹抹额头汗,瞥到手机显示屏上时间数字增加,更为焦虑不堪,咬牙,从钱包里掏出纸币:“谢谢,在这里下。”
宁子归埋怨自己为什出门不谨慎些,竟然将雨伞留在公司里。
雨水淋他面,他将公文包高举过头,自以为可以挡住疯狂降临雨水,实际上根本是于事无补。他脸庞很快就湿透,身上更是狼狈不堪,犹如只飞奔落汤鸡。
他有点轻微近视又不肯戴眼镜,天雨使他视线更为模糊,不小心就撞到人,撞到个背很厚人——那背脊温暖、干燥并且紧实,还带着淡淡古龙水香气——光是个背部,就如此引人入胜。
手机里传出急促铃声,很快让宁子归从虚妄回忆中惊醒过来。他赶紧接起电话,听到对方熟稔语气:“归仔啊!”宁子归笑笑:“薯仔,什事?”薯仔爽朗地笑:“找你还能有什事?肯定是好事啦!”
宁子归无奈笑。
据说读艺术都是有钱人,宁子归感觉自己给艺术生拖后腿。他是个家境很普通少年,可以说是连中产阶级都算不上。他读艺术对父母来说是很大负担,更何况……
宁子归摇摇头。
倒是当初学院里家境不错富二代是很多、很多。宁子归和他们无法很好做朋友,这点也和他家境有关。倒是薯仔,是他到现在还联系、硕果仅存好朋友。他第份工作,还是薯仔介绍。光是这点,他就觉得这辈子薯仔约他,他就必须去。
那人轻轻转过来,目光落在他身上。他目光,像是
天上下狗屎也该去。
今天天上倒是没下狗屎,只是下,bao雨而已,他就更该去。
天上好似打开水龙头,哗啦啦关不上。现在是工作日饭点,正值高峰期,加上这特大,bao雨,整个市中心交通都拥堵不堪。
这辆车停在这路口已经二十分钟,大概就挪动过英寸吧。
老奶奶做复健都比它走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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