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也很懵啊:“是啊!就是这样啊!”
警察看着语无伦次丹尼尔,低声对同伴说:“要不再给他做个尿检?看他好像精神有问题啊。是不是嗑药。”
“没有嗑药!”丹尼尔大声申诉,“真,是他自己冲过来啊!”
警察还是把丹尼尔拎去做检查,结果证明,丹尼尔没有嗑药,不过喝不少酒。
光听丹尼尔说也不准确,警察当然也会采取在场其他人证词。
丹尼尔已知道殷叔夜有身手、也有枪,所以这次准备比较周全,找人足够多,个个都是好手,荷枪实弹,殷叔夜就算三头六臂,也是插翅难飞。
按照最“完美”办法,丹尼尔应全程不搭手,让专业人士完成切。可是,这样丹尼尔觉得自己出不气,他还是必须要亲临现场,亲自把受过恶气还到殷叔夜身上。不然话,这对他来说就失去意义。
所以,丹尼尔亲自来到现场。
他当然知道这做是有风险,如果警察这个时候赶到,他就等于被抓现行,就算请耶稣来做他辩护律师都没用。
但天下间哪有这样巧事情?
现在算是与他结仇,这次失败,他不但不会收手,还会更愤怒,不知还能做出什事。必须要趁这次,们占先机,将他给搞定。”
调查员仔细想,也是这个道理,便又道:“那,您打算先提醒殷先生,好和他商量着怎引丹尼尔上钩吗?”
辛桃馥闭闭眼,没有回答。
三年前在和平州,辛桃馥对殷叔夜都质问言犹在耳:
“您既然能盯着,肯定就是在事情发生之前就有所预料。若真是关心,怎不知道‘防范于未然’?别说替斩除隐患,你连提醒句功夫都没有,却有空每回都在落难之际施以援手,该不是故意等着‘英雄救美’,好谋得感激之情吧?”
但
丹尼尔已经掐好时间,只会来这儿会儿,然后立即离开。
哪有这巧,这短时间,警察怎就来呢?
这也是事后丹尼尔自言自语地问好几次个问题:警察怎就来呢?
此外,他对警察说得最大声句话就是:“不关事啊,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是殷叔夜先动手!”
警察笑:“你是说,他自己冲向你手里刀,然后把自己捅?”
殷叔夜当时没有反驳,在眼神里流露出种复杂情绪。
而现在,辛桃馥已经感受到那种情绪。
他好像变成另个殷叔夜,在做他对自己做过事,试图用种种手段驯服操控他,还私下调查他事情,企图让自己某种不正当掌控欲得到满足。
真是可厌、可悲、可耻又可恶。
辛桃馥指尖上旋转钢笔顿下来,眼神如墨水般凝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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