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霍普金激动地握住福尔摩斯手说:“上帝啊!你说得好极,这些证据全都摆在面前,但是却不知如何运用。是不是需要到伦敦各家眼镜店去趟?”
“想你还是去趟最好。你还有话对说吗?”
“
东西,不知是不是个重要证据?”
说着,霍普金站起来从他口袋里掏出个小纸包,小心翼翼地打开,从里面拿出副金边夹鼻眼镜,而且眼镜端垂着条已断成两截黑丝带。
他边向福尔摩斯递去边说:“这副眼镜定是凶手,因为威洛比·史密斯视力很好,而这是副度数很高近视镜。”
福尔摩斯接过眼镜反复看几遍。然后,他把这副眼镜戴在自己鼻梁上,拿起本书,试着看几行字,然后站起来,走到窗前,向外望会儿。这才摘下来,把它拿到灯光下,仔细观察起来。看会儿,他莫明其妙地哈哈大笑起来,笑完,他在桌子旁坐下来,拿起笔和纸,写几行字,写完,把纸片扔到坐在旁霍普金面前。
福尔摩斯说:“想写这些对你有点用处。”
霍普金拿起纸,大声念道:
“如果这副眼镜主人是凶手,那她定是位有身份贵族妇女。而且她是个宽鼻子,眼睛距离鼻子很近,额头上有皱纹,面容没有表情冷酷女人。也许她肩膀不太宽。从眼镜上看这个人可能最近几个月至少两次去过同个眼镜店,伦敦眼镜店很少,如果想找她是很容易。”
霍普金念完后惊奇极。其实,也样。但福尔摩斯只是轻轻地笑下,说:“从这副眼镜得出上面结论并不难。这精致副眼镜再加上威洛比临死时说话,可以推断出这定是个女人。说她高贵,也有定理由,你们想想,个带金边眼睛人穿着定不会很差。这副眼镜中间夹子很宽,这说明这个妇女鼻子短而粗。不过,这点不能太肯定。至于她眼睛距离鼻子很近,这点是跟对照,戴上这副眼镜,眼睛却不在镜片中心,脸是长,所以,得出那个结论。你们想想,个近视得这厉害人,看东西总是喜欢眯着眼睛,这样时间长,额头上肯定会有皱纹。”
“是,你推论很有逻辑,但是你怎知道她在最近几个月内至少两次去过同家眼镜店?”问。
“这个嘛,”福尔摩斯边看眼镜边说,“你们看,眼镜夹子衬是个软木,以防压痛鼻子。这副眼镜上,块软木已经褪色,也有点磨损,另外块是新,显然这是块新换。但这块旧,装上也不会超过两个月。况且两块软木是相同,所以想这肯定是在同家眼镜店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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