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的名字。你觉得这样分析清楚吗?”
“是很清楚,很简练。”
“那好,我们换个角色,站在琼诺赞·斯茂的立场上来分析。他返回英国是有目的的:首先他要拿回他的那份宝物,另外他要为他的同伙报仇。他找到舒尔托的住处后,很有可能买通了他家的一个仆人。泊恩丝通太太对我说,有个叫拉尔·拉奥的仆人品行恶劣。这个藏宝的地方只有舒尔托少校和一个已死的忠实的仆人清楚,斯茂不会找到财宝。他很怕少校会把这个秘密带到另一个世界。所以,他一听说少校病危,就冒着生命危险,跑到少校的窗前偷听。若不是见到少校的儿子在里面,他真会闯进屋的。就在这晚,对少校恨之入骨的他潜入房里,东翻西找,企图找到宝物的痕迹,结果什么都没捞到,没办法,留下了‘四签名’的字条。这么说吧,他原想杀死舒尔托少校后,在其尸体旁留个这样的字条作为标记,用来为他和他的朋友们伸张正义。他用的这种杀人方式并不少见,这样做还会给我们提供凶手的一些情况。我这么说,你有些眉目了吗?”
“明白多了。”
“接着他会干什么呢?他只会悄悄偷看别人的举动了。或许他有时出国,有时回到这儿来打听消息,当这个秘密被揭开后,立即就有人告诉了他。这也证明了另一种说法,有人接应他。琼诺赞带着一条假腿怎么能从舒尔托家的高墙爬过去?于是他找了一个同谋,让他的同伙先爬过楼去。可是这家伙的脚丫不小心踩到了木馏油,我们让透毕去寻找他的行踪,连你这位只领一半工资的军官都有兴致地用伤腿跑了六英里。”
“照您这样的推测,凶手不是斯茂,是他的同谋干的了。”
“不错。或许他反对那人作案,他因为这在屋里不停地跺脚。琼诺赞同死者没有多少仇恨,杀人偿命,他不愿意以身试法。他没料到他的同伙竟残忍地用毒刺刺死了巴瑟洛谬。最后,他只好带着宝物,留下张纸条,和他的同伙一起溜走了。这些情况都是我根据经验推测出来的。至于他的年纪、外貌,会是已到中年,肤色黝黑。他在酷热难耐的安达曼关押多年,能不晒黑吗?我根据他步子的大小可以知道他的身高。另外,塞迪垩斯·舒尔托亲眼见过他脸上有胡子。
“他那个同伙长得什么样呢?”
“这并不难,你不久就会明白了。抓紧时间吸一口伦敦的清新空气吧。你瞧,太阳光穿透云层,照得云彩多漂亮呀,像是红鹤的美丽羽毛。在阳光下忙碌的人们许许多多,但像咱俩这样身担重任的可就太少了。宇宙浩远广阔,同它相比,咱们的雄心壮志又算什么呢?你读过约翰·保罗的书有心得吗?”
“多少知道一些,我在看过卡莱尔的著作后才读他写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