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坐车回家路上,福尔摩斯很气愤地说:“真是个蠢货!这千载难逢升迁好机会,竟让他白白放过。”
“还是弄不明白。当然那个警察说醉鬼与你所想凶手情况正好符合,但他为什要去而复返呢?”
“戒指,先生,他回来是为戒指。要是们没别办法话,可以拿这个戒指做饵,引他上钩。定能逮住他,医生,敢跟你打个赌,二比都行,定能逮住他——这切得感激你呢,要不是你,才不会管这个案子呢,这个从没遇到过最好研究机会也就错过。们把这次行动叫‘血字研究’吧?在这平淡无奇生活中,谋杀案就像贯穿其间根红线。们任务就是去找到它,把它清理出来,彻底地给以,bao露。们先去吃饭吧,然后再去听诺尔曼·聂鲁达音乐会。她指法简直没得说,她把萧邦那段什小曲子真是演奏得妙
“们当时太忙,没工夫照看他。”他说。
接着,这位警察又很不高兴地说:“敢打赌,他肯定还认识回家路!”
“他穿什衣服?”
“件棕色外套?”
“他手里拿马鞭吗?”
”
“当时街上没别人吗?”
“没有,凡是正经点人早就回家。”
“这话是什意思?”
兰斯笑笑说:“这辈子见过不少醉汉,可还没见过像那个家伙那样烂醉如泥。跑出来时候,他正靠着门口栏杆,大声唱着考棱班考棱班(Columbine)为出喜剧中女角。——译者注那段小调,他醉得连站都站不稳,这种人真拿他没办法。”
“马鞭?没有。”
“他定把马鞭给扔,”福尔摩斯嘀咕着,“后来你没有见过或听到过辆马车驶过去吗?”
“没有。”
“好,这块半镑金币归你,”福尔摩斯说着,站起来,戴上帽子,“兰斯,想你辈子都得不到提升。你那个脑袋真是白长。本来你可以捞个警长干干。知道吗,昨晚在你手上溜走那个醉鬼,是这个案子重要线索,们正在找他。现在说什都白搭。好,就这样子。走吧,医生。”
说完,们起出来找们那辆马车,剩下那个警察半信半疑地呆在那儿。
“他是个什样人?”福尔摩斯问道。
福尔摩斯这打岔让兰斯有些不高兴,他说:“他是个很少见醉鬼。如果当时有空话,肯定会把他带到警察局去。”
“他脸和衣服,你注意到吗?”福尔摩斯又忍不住插嘴问道。
“当时注意到,和摩切还搀扶过他呢。他是个高个子,红脸,长着圈——”
“好,够。”福尔摩斯大声说道,“后来他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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