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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夜 陪伴我十二年的狗走失的那一夜(6 / 7)

网上流行张照片,左边是贝克汉姆,右边是马云。许多女孩留言说,如果左边是老公,右边是老爸,人生就圆满。而想,如果是马云,会用自己财富,把左边那个换成走失狗,因为他俩是同个名字,假如可能话。

上个月,在饭桌上遇到赵传——《只小小鸟》《很丑,可是很温柔》赵传。

不敢说,

后来,当贝贝年纪天天变大,直到逼近十二岁大关。虽然,它并没有显老,据说狗衰老是瞬间,然后很快就会不行也想过如何面对它后事,如何送它这辈子最后程,如何送它入土为安或烧化成灰。但是,从来都没有想过,却是这样结局。

至于,贝贝照片,倒是留下来不少。大多留在电脑里,偶尔也被冲洗成照片,压在原来家玻璃底下。自从它走失以后,却很少再敢看那些照片。每看次,心里就会特别难受。

再回答本文开头问题——为什直不敢写这篇文章?为什不敢告诉别人?因为,很恐惧,哪怕只是为此,写特几句话,都会把自己,哭成狗。

果然,现在,此刻,NOW,正在敲动键盘,已被自己眼泪,浸湿

魂淡啊!

好多

最差嘛,就是依然在街头流浪,每天饱顿饿顿,偶尔跟别狗打打架。它应该很厉害,没有狗打得过它——但是,它老

今年,如果,它还活着,那就是十四岁

它会走不动路,掉牙,生疮,受伤吗?

要是你看到,可以告诉送它去看医生。

半年前,电脑桌面,替换成贝贝照片。然后,开始每天写#最漫长夜#系列长微博小说。

每次开机与关机,都会看到它。

不,而是它在看着,提醒,生命中总得面对某些东西。

无论是好是坏,是悲是喜,是苦是甘。

疼痛,有时可以摧毁个人,有时也可以让人变得坚不可摧,可以让写下这些文字。

知道,这只是厢情愿幻想,罢

这些年来,关于养狗与狗肉争议很多。从未加入过这些讨论,可以尊重别人饮食习惯,这与自己坚决不食用狗肉,或者不食用其他什无关。也不认为,自己是什“狗奴”。有时候,看到某些人为保护小动物权益,而做出损害人利益事,同样会感到可笑。

而言,狗或者猫并不重要,重要是,在人生和家庭以及记忆中,曾经有过那个它。

很多年前,有个女孩对说,要多拍些贝贝照片,因为,老天留给狗狗时间不多。

那时候,每天都能见到贝贝,也不曾太在意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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