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住!”
她眼睛在对说话,混血美丽脸庞如同雕塑,笼罩在幻影般白色灯光下,仿佛她才是这次审判主角。
“Noproblem!”
刹那间,口齿伶俐起来,美式英语也变得异常标准,自信目光对着陪审团,让那十二个人刮目相看。
“很好,高能先生!”律师赞许地对点头,“你可以继续陈述下去。”
师抓住小辫子,需要检察官澄清证词模糊之处。但辩护律师也可以再度询问,持续攻击证人可信性。这就是庭审片里常见唇枪舌剑,检察官与辩护律师你来往,经常把证人或被告折磨得半死。但是,如果某方触犯法庭上规则,比如询问方式有诱导之嫌,或者询问与本案无关内容,另方可以当场反对。但对方也会向法官简短解释,这样提问理由和必要。法官会决定反对是否有效,这是个非常复杂过程,但对查明案件真相很有效。
可是,检察官出乎意料地放弃再度询问,要求第三位证人出庭,也就是负责此案警官。
也见过这位警官,但因为履行米兰达权利,从未和他说过话。他在法庭宣誓之后,陈述现场勘察结果,还有法医验尸报告。这些证据都对非常不利,现场到处留下指纹和脚印,包括常青死亡时间与伤口情况。
接着,辩方律师作简短询问,检察官也像上次样没有论战。
法官宣布庭审进入辩方举证阶段。
按照事先与律师商量好方案,从来到美国那刻说起,来到马丁?路德市,被自称天空集团吴秘书人,接到案发公寓楼,在513房间发现死者常青,然后慌忙地逃出去,被及时赶到警察抓住。
没有说蓝衣社情况,只说常青是父亲好友,帮助与天空集团大老板取得联系,并为安排签证手续。当然,更不可能说出自己真实身份,在这里就是高能,是以高能身份接受审判,来美国也是要找“叔叔”高思国,那个遥远古英雄早已死。
其余情况都是事实,尤其在案发现场,餐桌上那张神秘字条,引诱
萨顿律师终于走到面前,用目光示意不要紧张,朗声问道:“高能先生,你能用英语回答吗?”
“No—pro—pro—problem!”
该死!怎第句英文就结巴!同时听到陪审团和旁听席上阵讽刺笑声,羞愧得无地自容,真想马上宣判死刑送上电椅得!
律师表情也很尴尬,只能安慰道:“请别紧张,你能用英语回答吗?”
这是第次在法庭上说话,嘴唇皮都发紫,陪审团像看傻瓜样看着,而只能慌张地躲避他们目光,却撞到旁听席上莫妮卡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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