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喜道:“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特征,所以别人才能辨认他。”
他又解释道:“最重要点,当然是容貌上,其次是身材、神气、举动和味道。”
邓定侯道:“味道?”
丁喜道:“每个人都有他自己味道,有些人天生就很香,有些人天生就臭。”
邓定侯道:“这点倒不难,老山东整个人嗅起来就像只烧鸡。”
这次行动已圆满结束,下次行动呢?
邓定侯也同样漫无头绪,忍不住问道:“现在们是坐下来吃馒头,还是躺下去睡觉?”
丁喜道:“现在们就上山。”
邓定侯怔怔,道:“你好像刚才还说过,你不能上去。”
丁喜道:“不能上去,老山东能,尤其是带着两个俘虏时候,更应该赶快上去。”
邓定侯在心里叹口气,正准备冲进去接应。
可是等他冲进去时候,王大小姐已坐起来,老山东已倒下去,他们这次行动已完全结束,而且完全成功。
邓定侯笑,苦笑。
他忽然发现年轻人做事方式并不是完全错,他忽然觉得自己思想好像已有点落伍。
——就因为他能这样想,所以他永远是邓定侯,永远能存在。
。
邓定侯在想着,丁喜说饮过酒,还有足够时间,那更不会错。
酒已饮得够,时间也刻刻地过去。
这点他已不再惊异,也不再难受,他已承认自己在很多方面都不如丁喜。
个人若是真已认输,反而会觉得心平气和,可是丁喜至少应该停下来跟他商量商量,用什方法进入这馒头店?用什法子才能安全救出王大小姐?
丁喜道:“若穿上这身衣服,嗅起来定差不多。”
邓定侯道:“你身材跟他也很像,只要在
邓定侯终于明白:“两个俘虏就是和王大小姐。”
丁喜点头。
邓定侯道:“老山东就是你。”
丁喜笑道:“这老色鬼能扮成老山东,小色鬼当然也可以。”
邓定侯道:“你能瞒得过山上那多双眼睛?”
——只可惜像他这种有身份人能够这样想想并不多。
王大小姐看看他,看看丁喜,再看看地上老山东,心里虽然有无数疑问,却连句话都没有问。
因为她根本不知道应该从哪里问起。
丁喜也没有说。
反正她迟早总会知道,又何必急着要在此时说。
每次行动之前,他都要计划考虑很久,若没有万无失把握,他绝不出手。
就在他开始考虑时候,丁喜已脚踢破那破旧木门,冲进去。
这是最简单、最直接种法子,这法子实在太轻忽,太鲁莽。
丁喜竟完全没有经过考虑,就选择这种法子。
——年轻人做事总是难免冲动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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