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希望别人都能明白,他刀也同样准确。
明月心轻轻放下拨开窗帘,轻轻吐出口气,道:“你看这
经过十七年苦练,五年奋斗,大小四十二次血战后,他所希望得到,就是这点。
他定要让自己相信,他已不再是那个终年赤着脚没鞋穿野孩子。
镶着宝玉刀在太阳下闪闪发光,街上有很多人都在打量着他这柄刀,对面辆黑漆马车里,好像也有两双眼睛在盯着他。
近年来他已习惯被人盯着打量,每个名人都得习惯这点。
可是今天他又忽然觉得很不自在,就好像个赤裸少女站在大群男人中间。
03
日正当中。
杜雷从会宾楼走出来时候,他自己影子正好被他自己踩在脚下。
他脚上穿价值十八两银子双软底靴,还是崭新!
每当他穿着崭新靴子践踏自己影子时,他心里就会感到有种奇特冲动,想脱掉靴子,把全身都脱得光光,奔到街心去狂呼。
手阵抽紧,又慢慢放松。
明月心道:“他在江湖中行走,为什永无安宁日,你现在总该明白。”
傅红雪没有开口,马车已停下,正停在座高楼对面。
会宾楼楼高十丈。
“知道杜雷每天中午都在这里吃饭,每天都要吃到这时候才走!”明月心道,“他每天吃都是四样菜和两碗饭,壶酒,连菜单都没有换过!”
这是不是因为对面车辆里那两双眼睛,已穿透他镀金外壳,又看见那个赤着脚野孩子?
——刀劈裂车厢,挖出那两双眼睛来。
他有这种冲动,却没有去做,因为他到这里来,并不是来找这种麻烦。
近年来他已学会忍耐。
他连看都没有向那边看眼,就沿着阳光照耀长街,走向他住客栈,每步跨出去,都准确得像老裁缝替小姑娘量衣服样,寸不多,寸不少,恰巧是尺二寸。
他当然不能这样做,因为他现在已是名人,非常有名。
现在他做每件事都像夜半更鼓般准确。
无论到什地方,无论要在那地方待多久,他每天都定在同样时候起居饮食,吃也定是同样菜饭。
有时他虽然吃得要发疯,却还是不肯改变!
因为他希望别人都认为他是个准确而有效率人,他知道大家对这种人总怀有几分敬畏之心,这就是他最大愉快和享受。
傅红雪苍白脸上还是全无表情,瞳孔却已开始收缩。
他知道自己这次又遇见个极可怕对手。
江湖中高手如云,何止千百,榜上有名却只不过十三个。
这十三个人,当然都是极可怕人物。
明月心将车窗上窗帘拨开点,向外眺望,忽然道:“他出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