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六点半,烂醉如泥伊佐夫君推倒走廊里青铜像。因
如果没有更为具体凶手形象,是无法判断这起案子凶手在这方面是怎样。
“还有凶器问题。”
玄儿进步阐述道。
“如果在这儿等待犯罪机会,他会预先准备更合适凶器,不是吗?用不着用被害人围巾这种当场偶然发现东西啊。”
“啊,那倒是。”
时进入这个工作室。”
“这个嘛,那就是在第条与第四条之间时间段。望和太太进入工作室时间是五点五十分,后来,伊佐夫在六点半之前推倒青铜像,堵住这里门。”
“般情况下应该是这样。不过,也有可能是在五点五十分之前。”
“五点五十分之前……是吗?”
“在望和姨妈进入工作室之前就潜入这里,比如说躲在旁边休息室中。有这种可能吧?”
“所以啊,凶手应该还是在下午五点五十分以后才来到这个房间,确认望和姨妈在里面,便决定‘立刻采取行动’。所以才会连凶器都决定用当时发现围巾——觉得这样才是最有可能。”
老老实实地点点头。虽然对于“重视效率”这个想法多少抱有疑问,但整体来说,玄儿说法还是具有相当高合理性。
“在第条与第四条之间——也就是五点五十分到六点半之间某个时刻,凶手来到这间屋子,悄悄地走到埋头作画望和姨妈身后,用围巾勒住她脖子将其杀害。这是在钟落下来摔坏六点半前后……”
假如凶手是在接近六点半时候来到这里,那他进入房间就袭击望和。反过来说,如果他是在五点五十分之后不久来话,那直到六点半前后这段时间,他都与望和两人在起。这样话,凶手在这期间到底做什?默默盯着不断作画、对来者看都不看眼望和,还是和她聊过什呢?不管怎样……
“此后,凶手遇到意外情况,然后动手杀死望和姨妈,这些情况已经明,无须在此重新探讨吧。”
“有可能。”
“不过,觉得实际上这种可能性非常低。”
“为什?”
“因为凶手应该无法估计望和姨妈何时会来工作室才对。她行动非常随意,即便是非常亲近人也无法把握。就算能大致预测,但完全猜中概率并不高。怎想都觉得事先潜入工作室味等待做法太没效率。”
确,玄儿说得很有道理。不过心里却想着个问题——在这儿提出“效率”这个概念合适吗?并不是所有凶手在行动时都注重“效率”。有时候可能是突发性,有时候甚至会按照其他人难以理解独特方针与理论,采取让人难以置信低效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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