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越来越厚,情越来越薄。
谭山却没有忘记这个儿子,他每个星期都会给谭海写信,虽然他只参加过扫盲班。
年近六旬他,为给儿子写信可以彻夜翻着那本已经破破烂烂新华字典,而即使翻烂字典,他字里行间也只
……
四十年前,就在这个地方,有个男孩儿出生,谭山高兴地在村子里来回跑两圈,生怕乡亲们不知道他生个带把儿,等到老丈人把他逮回去才想起来自己还没给孩子起名字。
他这孩子打小就聪明懂事,白天自己走几里地去上学,晚上还能帮家里干活。乡里老师说这孩子今后能上大学,初中得去城里念,谭山二话没说就把家里牛给卖,又借不少钱,送孩子去城里,谁知这去就是十多年。
谭海初中住在城里老师家里,每个月谭山都会寄生活费给他,这对当时城乡差距巨大农村来说是不可想象,但他坚持整整三年。
直到谭海考上高中那年,写封信回来,那信里有三年里所有生活费,还有句:爹,娘,你们受累。
里吧,那棵老树还在呢,旁边还有口井。”王诩提着个大包袱从车上下来。
坐在前排猫爷让出租司机停在路上等他们,自己也跟过去。
两人走到间寻常农家老屋前,敲响屋子门,开门是个苍老老太太。
“你们找谁?”
王诩回头看看猫爷,这家伙把头偏到边,似乎不想说话,王诩叹口气道:“请问谭山老爷子是住这儿吗?”
自那以后,谭海自己勤工俭学,每个月反而能寄些多余钱回家,全村人都羡慕谭山生个这出息儿子。
时过境迁,当谭海在另座城市名牌大学毕业,直接被家跨国企业录取时,他回到家乡,这时距他离开已经整整十年,如大树般健壮父亲已经显出老态,母亲脸上也多些皱纹。
切看来都很美好,但时间终究会改变些东西,懂事谭海变,在这个物欲横流世界中他渐渐变成另个人。
最初他每个星期都会给家里写信,慢慢变成每个月,最后就是整年都毫无音讯。
而信里内容也从几千字嘘寒问暖,变成简单几句问候,直到有天信封里有只是那张张冰冷钞票。
老太太也深深叹口气:“死啦,早死啦,孩子不见,他也病倒,两年前就这撒手去……”
王诩又回头看看猫爷,那家伙脖子好像都快扭断,硬是不往这边看,好像自己就过路。
王诩无奈又问道:“那您是?”
“是他老婆子,你们两位还有什事吗?”
王诩提起那个装骨灰盒包袱:“们……们是公安局,您儿子……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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