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猫爷只花三十秒就扫荡桌上剩余食物,然后拿起风衣和帽子奔出门……
当王诩再次见到他时候,已是黄昏时分,不过猫爷依然是精神抖擞样子,他此刻是春风得意,不知疲倦,内心那份自膨胀几乎到达顶点,如果那份狂妄自大可以具象化出来,没准能把伦敦上空结界都撑爆。
王诩道:“好吧,现在连都变得对这件事感兴趣,既然已经坐在这里等天,你能不能告诉,开膛手杰克究竟是谁?”
猫爷笑着走到书桌边上,从抽屉里翻出本杂志扔给王诩:“就是通过这本杂志,找到真凶。”
王诩随意翻翻,脸上摆副死人相:“那能不能劳驾告诉……哪页……”
猫爷道:“夹着书签呢。”
王诩翻到那里,从这页开始,印刷着篇并不算长小说,标题是《血字研究》。
“啊?这不是福尔摩斯第个故事吗?你看这个能找到凶手?”
猫爷笑得更加得意:“哼……估计你小子就算读过也给忘干净,那就让告诉你吧,藏在这个故事背后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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