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方仍试图反驳,反被傅云宪借着机会再次重申己方观点:“万源案重审期间,公诉机关违背刑诉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原则,进行第三次补充侦查,补充案卷近百卷,然而公诉人方才列举条条证据大纲,如宣传推广、赈灾助学、出国交流考察等,恰恰证明被告人蒋振兴不仅没有诈骗,反而是个有情怀、有格局、有社会责任意识企业家。本案审就是错案,公安起点错、检察跟着错、法院错到底,完全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家应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创造条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各种方式直接融资,而将个民事可调解案子强行纳入刑法规制,恳
相关证据,并要求东亚台相关负责人到庭接受质询……”
别律师可能记不住,但傅云宪不会。但比起别案子他常让团队律师阅卷,自己只把握大局、提拎重点,对于蒋振兴案,傅云宪用整整个月晚上时间亲自阅卷,对案卷熟悉程度甚至令全体公诉方大感吃惊。他将方才公诉人宣读那些广告媒体都复述遍,无论网媒、纸媒还是电视媒体,无例外,都持异议,也都要求证据展示与当庭质证。
法官出声提醒他:“辩护人,这些不是必要——”
傅云宪根本不容人打断,目视公诉方四人,提音量道:“质证质什?质是每项证据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质是它证明力有无与大小。二审已经认定证据不足发回重审,你们还是份证据不出示,囫囵吞枣地念提纲,广告宣传都定性为挥霍浪费,是真不懂市场经济,还是不教而诛,罗织构陷?!”
公诉人老话重提:“本案案卷上千本,证据不可能在庭上条条地展示,最高人民检察院曾有文件——”
傅云宪再次将对手打断:“法庭上只讲法律,你们堂而皇之走过场,也有理由要求证质。去年两高三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意见》,强调对于控辩双方有争议证据,应该证质,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对证据严格审查,也出33条细则,不经辩论不能定案。”
傅云宪语声铿锵,强大气场令人生畏,许苏听得手直斗,像士兵听见战鼓似,全身血液直冲脑门。
“要不们就震星存量资产、债务与实际融资金额等关键问题质询清楚,要不们就条条证据慢慢过,有时间,在座所有律师都有时间,不管要在这庭上耗多久,奉陪到底!”
傅云宪话音落地,全场肃静几秒钟后,旁听席上爆发出雷鸣般掌声。
如此来,公诉人节奏就全乱,原本想要磨洋工磨跨对手,结果反被对手牵制。连审判长也认同,应该就关键证据进行举证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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