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低头,我喝粥他喝茶,半晌沉默之后,他冷不丁问我一句,下午什么安排?
我说有个当事人要见,顺便摸手机看时间,突然意识到他这话似有弦外之音,便补充道,迟点去也没关系。
唐奕川“嗯”了一声,又沉默片刻,说,工作还是别迟到的好。
然后继续各自低头,我喝粥他喝茶,不再说话。
离开唐奕川家之后,我在楼下停留许久,很有冲动掏出手机打他电话,像我过去无数次做过的那样。
我双手高举,做出投降的姿势慢慢往后退,退到安全距离。把一面锃亮的橱柜玻璃当作镜子,我揽镜一通自照,越照越对上头这张脸感到满意,忍不住就嘀咕起来:老子已经够好看的了,还能怎么好看?
我听见唐奕川轻轻笑了一声。
来到厅里,四下张望一番,唐奕川崇尚极简,家具非黑即白,东西不多,但看着就贵,反正干净得不像爷们住的地方。
唯一的一面装饰柜处于醒目位置,我一眼望见里头的啤酒瓶盖收藏册,还是当年的那几本,可见他的收藏再没增加过。
我挑选出那一本,翻开到熟悉一页——那个瓶盖的位置还空着。那枚瓶盖我取之不易,而唐奕川得而复失,似乎之后也再没找到过。
反复考虑掂量,终究还是放弃了,我决定维持体面,转身离开。
我摩挲着那个缺口,试图回忆起分手那天自己如何处置的那枚瓶盖,我好像悲伤欲绝,好像怒不可遏,好像心如死灰。
好像,我把它给扔了。
唐奕川端着粥从厨房里出来,他以全名喊我一声,我赶紧将收藏册物归原位,回头与他相视而笑。他似也看见了我的举动,我们的目光短暂触碰旋即分散,怕是都不知道自己在掩饰什么。
我与唐奕川面对面用早餐,今天太阳特好,满屋的窗帘全被他拉开了,空气中的尘屑金光闪闪。窗外是一个正在抽芽的春天,植物的清香阵阵袭来。
以前周扬常跟我说,他觉得唐奕川像吸血鬼,没血没肉没人味儿,反正见不得光,是真正的字面意义的“见光死”。但我认为此刻阳光下的唐奕川非常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