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现在,张岚需要思考只有点,如何在这万蚁盘踞洞穴中活下来。
“听好,启动电磁干扰器。”张岚在耳机中平静对外下令道。
“老大,你认真吗?旦启动电磁干扰,们联系也会被中断,将无法锁定你们所在位置。”驾驶四足蛛型坦克队员提醒道。
“烈焰军蚁是用触角电子信号相互沟通,你们找不到们,它们样找不到。”张岚坚持。
“老大,你可别害们啊。就算死,也想留个全尸!”重型装甲里鑫哥都快哭。
当黑云弥漫笼罩住天空那刻起,人类就已经明白,不管拥有多先进科技,他们都不再是这世界统治者,但定是这个世界毁灭者。
大量四溢放射性元素,废弃核燃料,爆炸留下辐射区,各种叫不出名字化学物质,将原本美丽星球变成颗毒星。
为活下去,人类修建起围墙,用各种科技净化空气,水源和食物。
但对于其他生物来说,唯有用不断死亡逼迫基因在极短时间内适应环境,让最强后代活下来,荒野异兽便是由此诞生。
或许荒野异兽没有创造出哥斯拉这种夸张怪物,但些群居异兽,也是人类最惧怕存在。
“鑫哥,再说最后遍,任何时候,任何环境,任何情况下,都没有打算带着你们去死。们定要活下去,活得成为五十夫长,百夫长,千夫长,军统,甚至逍遥城三军统领,明白吗?”奔跑中张岚回头道,那平静语气就像在介绍明天和后天打算吃什样。
“既然你想当将军,为什选择鑫哥这样兵?”夜莺不解道。
“对啊!对啊!这胆小怕死,为什选?”鑫哥自抱自泣道。
“因为你足够怕死,所以任何时候你都会像臭虫样顽强活下去,这也是种天赋。”张岚跑得更快。
“怎觉得
例如张岚曾经遇见丛林狼,高度配合性与群体作战,让它们可以轻易覆灭掉人类团级编制。
而在地下存活烈焰军蚁,则是比丛林狼更恐怖存在,它们不论数量还是食量都极其惊人,曾经人类在沙漠地带修建几座巨型城镇,都是因为它们肆虐而城毁人亡。
人类对于它们处理办法往往很简单,如果在地发现有烈焰军蚁存在,根本不管当地民众死活,究极武器必然空投至此,将切化为灰烬。
幸运是,这种骇人荒野异兽直都只活动于沙漠地区,似乎无法适应平原气候,而限制它们扩张。
大家学得很乖,离沙漠远点就好,但出现在张岚眼前这群烈焰军蚁,算是彻底颠覆人类对它们认知,显然它们已经摆脱沙漠对它们束缚,潜入到内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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