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被压迫在修罗场中,从事最血腥斗殴表演,变成档收费电视频道畅销全球,那是个无所不用其及杀戮游戏,从来没有人活着从修罗场里出来过,除……烈日。
“并不擅长这个,要不你来?”张岚看向夜莺。
“你枪叫蝰蛇,杀也是蟒,说明你这辈子跟蛇是卯上,就叫‘血蚺’好。”夜莺也很随便。
“你高兴就好。”张岚就这敲定刀名字。
确认装备,邪鬼就安排手下将那些黑鳞铠装车准备送去贪狼营。就在装车间隙,站立在张岚身边邪鬼轻声道,“接下来,你作何打算?何时反?”
“现在还不是时候,你也说过,逍遥城内有洪伯,外有烈日,至少要先解决掉其中个,才有胜算。”张岚脑海中盘算计划还是雏形,现在说来也没什意义。
刀刃不好用,换这把给。”蓝凌压根不是商量,副用抢势头。
“无所谓,只不过,你确定自己体型适合用这个吗?”张岚苦笑道。
“其实你不必要用这把,内堂还有些残存蛇牙物料,或许不足够打造如此长刀,不过你用版本应该够用。”邪鬼连忙解释道。
“真吗?太好,那这个不要。”
飞在半空蓝凌也觉得这家伙太大,放开小手,刀锋自然下落,唰得声钉穿茶台,甚至大半截都插进水泥地中,犹如长刀插入豆腐般轻松。
“如果是你,选择动,就定是洪伯,烈日……难换。”邪鬼提醒道。
“他到底是什人?”张岚很好奇,这个已经听过无数次名字三军统帅,竟然能让邪鬼都有几分忌惮。
“原则上来说,烈日已经不能算人范畴。他并非土生土长逍遥城民,和你样都是外来者。只不过,他来地方是地狱。”邪鬼在这逍遥城中手眼通天,打听到烈日来历并不困难。
烈日是在30岁时来到逍遥城,跟随要塞列车托运是堆死尸,准备搅拌成饲料用以牲口养殖。但在收拾官搬运尸体时,满身是血他从里面爬出来,跟没事人般走掉。
他故乡名为“修罗场”,是史上最大盈利性监狱,由七大集团之日不落集团控制,监狱中关押是各大集团最难处理人渣级罪犯。
“操,可以这锋利吗?”夜莺汗颜。
“看来是件不得宝贝。”张岚握住刀柄,轻松从茶台里将这妖刀拔出来。
要试刀,没有什比自己更合适,张岚刀锋转,直接架在自己开膛手上,轻轻拉动下,竟然在坚固奥丁金属装甲表面留下割痕。
“谢。”张岚毫不客气收下这武装。
“给它起个名字吧,至少有个叫法。”邪鬼将这个荣幸给张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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