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不喜欢社交活动也有相似之处。根据这几方面对照,再加上两人性格上转变,都是因参加次大战后开始,可以断言小说中拉里就是写维特根斯坦。当然也有不尽相同之处,如拉里告诉伊莎贝儿他读希腊原文《奥德修纪》所感到兴奋,但是,维特根斯坦却是什文学作品都不读,只看侦探小说。但是,毛姆在《总结》中曾讲过这样话:“喜欢听故事和喜欢看跳舞和摹拟表演……同样是人性自然倾向。
从侦探小说流行可以看出这种爱好至今不衰,连第流知识分子也看它们,当然并不当回事,可是确看它们;为什?还不是因为他们唯放在眼里那些心理,教育,精神分析小说不能满足他们这种特殊需要吗!”毛姆这段话里面“第流知识分子”原文是themostintellectualpersons,所以不仅包括文学权威,也应包括其他学术权威在内。可以揣想,维特根斯坦喜欢看侦探小说,毛姆并不是不知道[注];而小说第五章作者从爱德娜?诺维马里女秘书那里为艾略特偷得请帖后,问女秘书她在化装跳舞会上预备穿什服装时,她回答是,“亲爱先生,是个牧师女儿,这种愚蠢事,留给上层阶级去做。当看见《先驱报》和《邮报》那些代表吃顿好宵夜并且喝瓶们第二等最好香槟酒之后,责任就结束。将回到卧室关起门来看本侦探小说。”
这点描绘,认为也是从维特根斯坦身上移植过来。最后,还有维特根斯坦在战后当小学教师与修道院园丁工作,和拉里回美国后预备当卡车司机和开出租汽车同样都是不求闻达表现,毛姆只是把他蓝本首尾倒置下而已。
毛姆从不讳言他小说中人物是从真实生活取材,所以这点考证——如果并没有被别人发现话——并不足奇;问题倒是为什毛姆挑中维特根斯坦这样个人作为他小说主角。《刀锋》出版于九四四年,是他九四○年来美国后第部小说。人们可以想象得出在他流寓美国期间,盘算和估量——特别是从大西洋彼岸——他所经历两次大战之间这段时期,以他阅历之深,接触面之广,而选择维特根斯坦,定是经过反复考虑。现在,们可以看出,拉里这个人确是次大战产物,而他反映时代——两次大战之间时代——则是欧洲中心主义黄昏时代。在这个时期,世界文化中心虽则仍在欧洲,而欧洲文化中心,在毛姆看来,无疑在法国,但它已经不能给来此寻求人生真谛人以满意回答。
拉里在巴黎博览群书,学会几种语言,但是,巴黎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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