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就是百分之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汗水。
这句话人们烂熟于心,然而,最重要其实是后半句——但是百分之灵感是最重要,甚至比那百分之九十九汗水都要重要。
这句话放在唱歌上同样适用,真正歌手是百分之天赋加上百分之九十九技巧,但那百分之天赋比什技巧都重要。
而荀鹿鸣,恰好并不拥有这份老天爷“随机掉落”天赋。
在这点上,他倒是跟褚卫同病相怜。
他说没有,然后褚卫就扯着嗓子唱起来。
无数事实已经证明过,没有绝对完美人,就像不是每个演员都能演而优则唱,因为有些人,他真五音不全。
就比如褚卫。
所以,当他兴致勃勃地高歌“和你私奔……”时候,明明应该是种兴奋雀跃和充满期待感觉,硬生生让他唱得撕心裂肺,仿佛上秒私奔这秒就后悔莫及。
“行行行。”荀鹿鸣受不,“大哥,你听过你自己唱歌吗?”
活近三十年,荀鹿鸣绝大部分时间都规规矩矩,很多时候他都过分理智,太知道自己怎做才能让人喜欢,也太知道怎做才能达成自己目标。
他直都很克制,唯独在陈奚奇这件事上放纵下。
以前荀鹿鸣演过个角色有这句台词:们喜欢个人,很大程度上是被对方身上们不具备那些特质吸引着。
荀鹿鸣觉得自己对陈奚奇就是这样,他做不到像陈奚奇那纯粹,因为他想要太多,而且必须得到。
总说陈奚奇傻,但实际上,他却羡慕着陈奚奇这种“傻”。
但,不会唱是不会唱,嘴上还是要逞强。
“唱歌有什难?”荀鹿鸣说,“谁像你啊,五音不全吧你?”
褚卫被他嘲讽得只能强颜欢笑,然后劝说:“那你来首呗,你会唱什?《私奔》会吗?”
荀鹿鸣:“不唱,你以为谁都能听到
褚卫这会儿兴致正高,连音调都跟着高起来:“听过啊!绝世好声音!”
说完,他自己想想,笑得难以自持。
“哎,你会唱歌吗?”
荀鹿鸣觉得头疼,他不应该跟褚卫出来。
爱迪生那句名言怎说来着?
因为想要太多,所以每步都深思熟虑,所以每天都谨言慎行,所以每次站在人前都已经是伪装好自己。
他看向身边开车人,突然发现,就连陈奚奇都没见过最差劲他,只有褚卫,这个人见识自己所有坏脾气和不完美。
这次,褚卫还见证荀鹿鸣离经叛道——大晚上不好好在酒店休息,偷跑出来兜风。
“听过那首歌吗?”褚卫问,“《私奔》。”
“……没有。”荀鹿鸣把头转向另侧,莫名有些脸发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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