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回到阿米特拉诺画室,发现范妮·普里斯已经不在那儿学画。她个人专用柜钥匙也已交还给学校。菲利普问奥特太太是否知道她情况,奥特太太耸耸肩膀,回答说她大概回英国去。菲利普松口气。普里斯小姐那,bao躁脾气实在叫他厌烦。况且,她执意要对他画加以指点,要是他不照着她意见去做,她便认为受到轻慢,她无法理解,菲利普觉得自己已经不是当初那个蠢笨无知家伙。不久,菲利普便把她忘得干二净。现在他学起油画来,而且兴致很高,满心希望画出几幅有分量作品,好参加来年巴黎美术展览会。劳森在画查利斯小姐肖像画。她模样确实值得画,凡是为她迷人风采所倾倒年轻人,都曾为她作过画。她天生副懒洋洋神态,外加喜欢搔首弄姿,使她成为个绝好模特儿。再说,她也有足够专门知识来对画作提出有益批评意见。由于她热衷艺术,主要是向往艺术家生活,所以她对荒废自己学业倒并不怎在乎。她喜欢画室里热闹气氛,也喜欢有机会大量抽烟。她用低沉悦耳声音,谈到对艺术爱,谈到爱艺术,而她自己对这两者也没有做出清楚区分。
近来,劳森始终在拼命埋头作画,直干到有好几天都直不起腰来,随后又把画好部分全部刮掉。幸好是露丝·查利斯,要是别人早就不耐烦。最后,画面被他弄得乱七八糟,再也无法补救。
“唯办法就是换块画布,从头开始。”他说,“现在心里清楚该怎做,用不着花很多时间就能画好。”
那时菲利普也在场,查利斯小姐对他说:
“你干吗不也给画张呢?你在旁观看劳森先生怎画,会学到不少东西。”
查利斯小姐总用姓氏[1]来称呼他情人,这也是她待人接物细致周到地方。
[1]根据西方国家习惯,以姓氏相称,既表示客气,也显得疏远。亲友和熟人之间,般都以教名相称。
“要是劳森不介意话,非常乐意这做。”
“点也不在乎。”劳森说。
菲利普还是头次动手画人像,开始感到有些惶恐不安,但心里也很得意。他坐在劳森旁边,边看他画,边自己画。面前放着这样个样板,又有劳森和查利斯小姐直言不讳地加以指点,菲利普自然得到不少益处。最后,劳森完成这幅画,把克拉顿请来批评指教。克拉顿刚回巴黎。他从普罗旺斯路南下,到西班牙,很想看看马德里委拉斯开兹作品,然后他又前往托莱多[2],在那儿待三个月。回来后,他嘴上老挂着个在这些年轻人听来颇为陌生名字:他把个名叫埃尔·格列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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