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不,我绝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她是我两个孩子的母亲,这才是重点。
律师的解释让我如释重负,他说,遇到像我这样的案子,每一个人都会选
的确,如果此后我和女公爵能够幸福地生活——如果我能服完刑,然后走出监狱,投入她善良、深情的怀抱——这当然是很美好的结局。但是,和童话故事不同的是,我们的故事并没有一个快乐的结局。
法官判定我交纳1000万美元保释金方可获准回家候审,就在那天,就在法院门口的台阶上,女公爵向我扔下了重磅炸弹。
她冷酷地说:“我不再爱你了,我们的婚姻是一个谎言。”接着,她转过身就用手机给她的离婚律师打电话。
我当然努力过,试着说服她,但这根本就于事无补。她小声、虚伪地啜泣着补充道:“爱情就像一座雕像,一点点敲击着,过了很长时间以后就会变成一地碎片。”
是的,我心想,这有可能是这么回事,但是,她却等到了我被起诉时才跟我摊牌,我只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你真是个落井下石的婊子,可恶的拜金女!
不管是什么原因,总之,几周后,我们分居了,我去了我们在南汉普顿华丽的海边别墅。这里真是个不错的地方,让我可以静静地看着现实的墙壁在我身上倒塌——在我的人生出现裂痕的同时,我在这里聆听着大西洋汹涌的海浪声,欣赏着塞茵柯克湾令人惊叹的日落。
与此同时,案子方面的进展更糟。我出狱后的第4天,美国检察官给我的律师打了电话,告诉他,除非我认罪并成为z.府证人,否则他还将起诉女公爵。尽管他没有详细说出罪名,但我猜,罪名应该是她参与花费了大量赃款。毕竟,除此之外她还会有什么罪过呢?成为拜金女郎这并不是犯罪,难道不是吗?
不管怎么说,我的世界彻底乱了套。作为金字塔的最高层,我怎么可以出卖金字塔中的其他人?难道不把这些小鱼小虾搅进来就体现不了我这条大鱼的地位吗?这难道只是一道简单的数学题:50条古比鱼就等同于一条鲨鱼吗?
与z.府合作就意味着,我必须要藏窃听器,我必须要在庭审上作证,站在证人席上和我的朋友们作对;我必须要坦白,将过去10年来在金融领域的不法行为一五一十地交代清楚。这想起来就很可怕,真的是太可怕了。但我别无选择,如果我不合作他们就会起诉女公爵,戴上手铐把她带走。
戴上手铐的女公爵!起初我觉得这个想法挺有趣的。如果我们两人都被起诉了,那么她可能会重新考虑跟我离婚的事吧。(毕竟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嘛。)而且,如果她每个月都要向缓刑犯监督官汇报的话,那她对其他男人的吸引力绝对会大打折扣。绝对是这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