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大街上忽然间看见擦肩而过那个女人似曾相识,这种事是经常有吧。然后仔细想想,可能只是和自己认识人很相像而已,或者是昨晚梦到面孔。也曾想,可能觉得似曾相识原告本人也类似于这种情况,只不过是错觉罢。
就在考虑这些完全排不上用场东西时,又过四五天。就这样等到辩论日期来临话,结审是不可避免,必败无疑。
三信
蝶吉身份调查陷入僵局,翘首企盼着你回信,然而看见那封信就泄气。但若你真调查到那个地步却依旧无法查明,那也就没有再查下去余地。们只好采取别策略。话是这说,现在点头绪也没有,完全陷入困境。
收到这封信前天,是第十三次口头辩论日子,但是没有收到你回信,手上也没用证物,站在法庭上对方肯定会反对继续进行辩论,如果审判长不允许继续进行话,那就切尘埃落定。就这样想着出庭,并且以“准备证据”为由请求继续进行辩论。
对方K律师站起来刚要说什,大概是要请求结审吧。这时后面有个女人声音小声说些什,转过头去看,K律师业转过头,个女人站在那儿,于是K律师大步走到旁听席,和那女人耳语几句。
“那女人大概二十二岁,挽着圆发髻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个女人……”。
不出所料对方K律师提出请求结审,还好审判长允许继续进行,才松口气。
出法庭,再次看到K律师和那女人在走廊里商量着什。
回到律师办公室以后,甚至在回事务所电,描着眉、抹着胭脂、画着厚厚妆,穿着浅蓝色底白格子罗纱和服,绛紫色单层腰带系在胸·部上方。怎看都像是酒吧里女招待,唉,那样算是现代美女吧。
然后凭着职业特性,立刻就明白,这个女人就是这起案件原告。
可是从第眼看到这个女人就觉得“咦”?车上,直努力回忆那女人是谁。女人姓名住址当然都写在诉状上,指不是这个,而是直觉得在哪里见过她。就因为想起这个,也未必会给这起案件带来什变化,只是对方急于结审。并且提出五点有力证据,而却什证据也没用,古话说“溺水者攀草求生”,总觉得如果能想起这个女人话,说不定能得到什有用证据。然而,却怎都想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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