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喝过次酒,在哈佛时候,接待他那个学生给过他瓶啤酒。他连喝四口,与其说是酒味道,还不如说是喝酒这个念头本身让他更兴奋——他觉得,啤酒尝起来像带着泡沫尿液——然后,整个房间就在他面前摇晃晚上。现在,他非常想要全世界都在他眼前旋转,来个底朝天。
柜台后面男人打量着内斯脸,然后瞥眼威士忌酒瓶。内斯手指开始颤抖。按照法律,十八岁他只能买到酒精浓度3.2%啤酒——就是他同学在派对上当水喝那种淡而无味液体。3.2%显然无法满足他现在需求。店员又看他眼,内斯以为他会说:“回家吧,小伙子,你太年轻,不能喝这种酒。”
然而,店员问:“你妹妹就是死那个女孩?”
内斯觉得喉咙疼,仿佛那里有个伤口。他点点头,盯着柜台后面架子,那里堆着很多香烟,盛在红白相间烟盒里。
店员又拿下瓶威士忌,把它和第瓶起放进袋子里递给内斯,同时把内斯放在柜台上那张十美元纸币也还给他。
“祝你好运。”说完,他就将脸别过去。
内斯知道最安静地方,在镇子外面县界附近。他把车停在路边,掏出瓶威士忌大口大口地喝下去,让酒液烧灼他喉管,烧光他身体内部所有红肿疼痛地方。现在还不到下午点钟,到第瓶酒喝完时候,他统共只看到辆车经过,那是辆深绿色斯蒂庞克,开车是个老太太。威士忌并没有如他所愿地生效,他本以为它能彻底抹掉自己记忆,像海绵擦黑板那样,然而,每咽下口酒,眼前世界就又清晰分,各种细节令他眩晕:驾驶座旁边后视镜上泥点子,里程计最后位读数停滞在5和6之间,车座上针脚已经开始磨损;片树叶夹在挡风玻璃和雨刷之间,在微风中颤抖。解决第二瓶时候,他突然想起父亲出门时表情。他甚至都没看他们眼,仿佛只关注某个远在地平线以外、或者存在于过去东西,而他和汉娜都没有见过它,更不可能碰触它。车厢里变得憋闷起来,他肺如同棉花。内斯摇下车窗,凉爽微风吹进来,他扒住车门,把两瓶威士忌都吐在路沿上。
詹姆斯也在车里回忆起楼梯上那幕。倒出车库后,他茫然地开着车,脚直放在油门上。他目标是开到个能让他把踏板踩到底地方,所以,他发觉自己并没有回去找路易莎,而是穿过镇子,经过学校,上公路,车速表指针从六十、六十五跳到七十。当绿色指示牌“托莱多,15公里”出现在头顶时,他才意识到自己开出多远。
多恰如其分,他想,托莱多,人生对称性真是美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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