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看到神正在工作,感受到最幸福痛苦,再也不抵抗这个人世间切,再也不惧怕这个人世间切,肯定切,把自己心献给切。那并没有持续很久,大约15分钟,不过那天夜里梦中,那个景象又来,从此以后,在阴惨日子里,那个景象会经常悄悄地辉耀起来。有时候会看到那个景象在几分钟之内,有如神圣余晖般清晰地贯穿生活。通常总是深深埋在尘垢中,但不久就又成为金色火花照亮前方,晶亮得仿佛再也不会熄灭似,可是随即就又深深消失。
天夜里,睁大眼睛躺着时,突然间诗句脱口而出。那诗句实在太美,实在太神奇,根本就无法记下来。到第二天早晨就已经忘,不过就像沉甸甸核桃在脆弱旧壳里那样藏在心中。有时候在读某个诗人诗时,以及重新思考笛卡儿和巴斯噶思想时,那个景象就又会来到。又有次,就在情人身边时,那个景象下子发出亮光,拖着金色尾巴向远方空中飞去。啊!要在们所过生活中找到这个神迹,实在太困难!要在这样非常满足、非常小市民式、非常丧失精神时代中,要在这样建筑、买卖、政治和人等光景中找到,实在太困难!既然这样人世间所迈进目标,没有样和是相同,这样人世间喜悦,没有样和合得来,为什在这个人世间,不能是个荒原狼或寒酸隐士呢?不管是剧院或电影院,都无法忍受待太久。几乎不看报纸。很少看现代书籍。无法理解在爆满火车或饭店里、在演奏着让人厌烦震耳欲聋音乐爆满咖啡馆里、在优美、奢侈都市酒吧和小剧场里、在世界博览会里、在缤纷华丽大街上、在为对教养饥渴人所办演讲会上、在大竞技场上,人们追求究竟是怎样享乐和喜悦——有无数人蜂拥过来寻求那种喜悦虽然也伸手可及,但却切都无法理解,也无法和大家起分享。相反,在罕有快乐时刻所感受到,对来说是喜悦、体验、陶醉和让心情高昂东西,世人却是顶多只能在文学中去知道、去寻求、去爱,而在生活中则把那样东西当成是疯狂。事实上,如果人世间是正确;如果对咖啡馆音乐、对大众娱乐那样廉价东西感到满意美国式人是正确话,那就是错误、是疯狂。如果是那样话,那就正如经常自称那样,是真正荒原狼。是迷途闯进与自己无缘、无法理解世界,再也找不到故乡、空气和食物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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