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说是“们只是预计第二代堂兄弟接收到利他主义行为概率相当于子女或兄弟1/16”,这也是现在书中所采用话。
威尔逊关于近亲选择定义有个甚至更为严重缺陷。他有意识地把子女排除在外:他们竟不算近亲![*]他当然十分清楚,子女是他们双亲骨肉,但他不想引用近亲选择理论来解释亲代对子代利他性关怀。他当然有权利按照自己想法为个词下定义,但这个定义非常容易把人弄糊涂。倒希望威尔逊在他那本立论精辟具有深远影响著作再版时把定义修订下。从遗传学观点看,父母之爱和兄弟/姐妹利他行为形成都可以用完全相同原因来解释:在受益者体内存在这个利他性基因可能性很大。
[*]表达意愿,希望E.O.威尔逊能在未来作品中改变他对近亲选择定义,也包括把子女算作是“近亲”。很高兴地在这里汇报,并不是要说这是功劳,但在他《论人性》(OnHumanNature)里,那句有问题短语,“除子女以外”,终于被省略啦。他补充到,“尽管亲属定义包含子女,但当们使用近亲选择词时,至少需要其他亲属也受到相关影响,例如哥哥,姐姐,或是父母。”这很不幸地成为现在生物学家通常用法真实写照,也反映出很多生物学家缺少去理解近亲选择究竟是什勇气。他们还是错误地认为亲属关系是深奥且多余,超越通常意义上“个体选择”。但并不是这样,亲属关系严格遵从新达尔文主义基本假设,就如同黑夜过后就定是白天。
希望读者谅解上面这个有点出言不逊评论。而且要赶快调转笔锋言归正传。到目前为止,在定程度上把问题过分简单化,现在开始,要把问题说得更具体些。在上面用浅显易懂语言谈到为援救具有定亲缘关系定数目近亲而准备自牺牲基因。显然,在实际生活中们不能认为动物真会清点下它们正在援救亲属到底有几个。即使它们有办法确切知道谁是它们兄弟或堂兄弟,们也不能认为动物在大脑里进行过汉密尔顿式演算。在实际生活中,必须以自身以及其他个体死亡统计学风险(statisticalrisks)来取代肯定z.sha行为和确定“拯救”行为。如果你自己冒风险是非常微小话,即使是第三代堂兄弟也是值得拯救。再说,你和你打算拯救那个亲属有朝日总归都要死,每个个体都有个保险精算师估算得出“预期寿命”,尽管这个估算可能有误差。如果你有两个血缘关系同样接近亲属,其中个已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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