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祖父加刑,从他回忆录上解情况是这样――
1954年夏天,上海有个叫江帆区公安局长被捕。具体罪行模糊,抽象罪行是涉嫌军统。具体证据也模糊,但模糊证据是“有人”密报。当时叫做“有人”证人到处都是,很有信用,也很受重用。江帆被捕导致江帆曾经着手办理所有案子重审。其实不是重审,就是推翻。既然江帆本人是军统嫌疑,在1951年“镇反”1954年“肃反”量刑时,必然会包庇所有反g,m――很逻辑推理。1954年11月15日那天被宣布刑期犯人绝大部分被加刑,死缓于是成为死刑,无期加成死缓。“陆焉识,改判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陆焉识立刻大声回嘴:“等等,你们加刑这随便啊?!”
接下去是场辩论,在陆焉识卷宗里被叫做“大闹法庭”。陆焉识请坐在法官位置上几位告诉他,这次加刑加到二十五年,那以后还会不会再加。假如现在给他加刑某位首长在将来又涉嫌中统、军统或其他旧z.府部门,又要推翻现在改判,那二十五年就还会加上去,给他加到死刑也是可能。
监狱当局干部问陆焉识是不是不服审判,不服是可以上诉。陆焉识表示自己绝不上诉,因为就他所知,所有上诉犯人都没再回到监狱来。他要求很简单,就是请执法负责人在这次加刑宣判书上签上名,盖上法院公章,注上行字:“永不加判。”否则想改判就改判,想加刑就加刑,出尔反尔,没人对他自己行使法律权力和造成法律后果负责,这不成草菅人命?
过几个礼拜,加刑宣布又来:“陆焉识,死刑。十天内可以向本庭提出申诉。”
祖父辈子没发过脾气,那次可是有点疯,咆哮起来,说几个月前他还期待旧制度被新制度替代,期待理性和法律会被新制度带来,现在他彻彻底底地失望。那是很书生腔话,尽管是咆哮出来。咆哮同时,陆焉识眼泪下成急雨。后来他直为自己当时书生腔发臊。后来他也明白,自己眼泪不是像烈士那样激昂出来,是给吓出来;给“死刑”二字吓出来。这次他没有放弃上诉。上诉是他最后根救命稻草。败诉当然是可以想见。同时上诉也被看成是进步“不服审判,与人民z.府为敌”。
陆焉识是在1954年12月3日被作为重刑犯押到监狱底层。似乎是地下室。他回忆录并没有细写环境,因为担忧婉喻在阅读时精神承受能力是否足够。所谓重刑犯人就是死刑和死缓犯人。但处死要批批来,刑场安排问题,行刑人员、行刑弹药调配,刑场安全保卫策划,以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