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举个丁小虎打架打通宵例子:
2002年夏某晚8:30,丁小虎等四人和某社会大哥在饭店内发生冲突,恶战场,丁小虎惨胜,丁小虎为面子,留在饭店内不走,就等着该社会大哥寻仇,同时,丁小虎也给朋友和兄弟打电话,吹哨子。
晚9:30,该社会大哥带20余人手持砍刀杀向该饭店,丁小虎朋友们却还没到几个。丁小虎说:要打出去打。出去饭店以后,好汉不吃眼前亏,丁小虎等几人胡乱应付几下转头就跑。注意:这不是逃跑,属于战略撤退。当然,在撤退过程中,丁小虎等人不免会被砍几刀。
晚11:00,背后被砍几刀丁小虎带着10几个人终于在这位社会大哥开某个歌厅找到他,丁小虎等人将不包括这位社会大哥在内三人砍进医院,这位社会大哥仓惶逃窜,歌厅被丁小虎砸烂。
凌点30分,正在市著名烧烤条街露天吃烧烤喝啤酒庆祝胜利光着膀子丁小虎忽然声惨叫,他被那位社会大哥从背后结结实实砍刀。丁小虎和起吃饭几个朋友下意识抄起坐着
绝大多数人在这次又次殴斗中都没能成名,有赔钱,有进监狱,有落下残疾,还有直接没命,留下每日以泪洗面老父母。
这不是贱是什?
他们就是在比谁更贱。
当然,在这些人中也有真成名人物,那就是曾经和晓波打过架丁小虎。
当时很多人都觉得难以理解,个当时只有10几岁孩子怎能在那混乱夜总会中屡战屡胜?10几岁孩子和20几岁人打,怎可能打得过?
二狗第次见到丁小虎时候,丁小虎在拿着把野营用开刃大号开山刀在聚精会神刮着指甲中灰垢,边刮边吹着,悠闲很。
几年以后,二狗在《古惑仔》中看到用大拇指挖耳朵陈浩南,当时起看录像同学普遍表示陈浩南这个动作酷毙。二狗当时想:他们是没见过丁小虎用开山刀刮自己手指甲,如果看丁小虎那个架势,他们肯定再也不会觉得陈浩南那个动作很痞很酷很帅。
丁小虎当时还有个绰号,叫半疯,丁半疯。二狗和他多年接触下来,不大同意这个绰号,他打起架来根本不是半疯,是全疯。
他最大特点就是爱连续作战,无论和谁发生冲突,他定会战斗到底,直到把对方彻底打服为止。这也就铸就他标签:经常打架就是通宵!!!从晚上直打到第二天天亮。这样事儿,二狗知道他起码干过4,5次。
二狗听说过上网上通宵,听说过喝酒喝通宵,还听说过唱歌唱通宵,但是二狗认识打架能打通宵,仅丁小虎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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