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书,是穆琼迄今为止写三本书里他最喜欢。
说来也怪,这豆豆每天做事情,也不过就是找食物填饱肚子,都没干什事儿,但他不知为何,就是看得很起劲很喜欢。
他甚至同情起那些流浪孩子来。
他西餐馆现在生意很好,时常有客人把食物剩下,以前这些他都是给员工吃,吃不完就扔掉,可这几天,他将客人吃剩食物收集起来,全都送去租界附近个破庙里——在那个破庙里,住着好几个无家可归孩子。
帮助流浪儿童,还有郑维新。
李珍瑶回过神,看向自己同学:“珊珊,想起楼玉宇先生写《流浪记》。”
“知道。看到那个孩子,也想起来。”那个叫做珊珊同学道:“刚才有点反应不过来……该去买几个包子给他,个包子哪里够吃?”
“他已经走,们以后再说吧。”李珍瑶道,心情莫名地低落。
她同学点点头,突然道:“珍瑶,你说们要不要在学校里筹集些捐款,然后设法帮助这些无家可归孩子?”
李珍瑶愣,随即道:“好主意!”
李珍瑶看着阿毛跑远,心情格外复杂。
这些年,她在上海生活着,不止次见到在街边流浪孩童,而那个时候,她从未将这些孩童看在眼里。
她早就习惯。
可最近,她看楼玉宇先生新书。
书里豆豆每天都在努力寻找食物填饱自己肚子,是那可怜,却又那开朗,看着豆豆乐观地面对格外糟糕流浪生活,她突然觉得自己总是因为些小事不开心抱怨,实在矫情很。
看过《流浪记》之后,郑维新就带着自己同学,收集些大家不要旧衣服,拿去分给租界外流浪汉。
李珍瑶和自己同学讨论起来,两人越说越起劲,最后竟是很快讨论出个章程来。
她们这些能读书女子,都是家里相对开明还很有钱,而出生于这样家庭,她们从小就学很多东西,筹集捐款帮助流浪儿童这事,对她们来说做着点不难,就是有点麻烦。
但她们不怕麻烦。
像李珍瑶样,在看《流浪记》之后,对流浪儿童心生同情人有不少。
陈老板是穆琼忠实书迷,《流浪记》这本新书,他自然也看。
今天,她是和同学起出来玩,中间饿,就买两个包子吃。
包子个头还比她想象要大,还不好吃,她吃个就吃不下,瞧见有个瘦骨嶙峋衣不蔽体孩子站在旁边,突然想起豆豆,就把这个包子给他。
结果,这个孩子朝着她跪下,给她磕个头。
她只是给这个孩子个她不要包子而已……
“珍瑶……”李珍瑶个同学带点迟疑地叫她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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