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羡青顿顿,随即笑,“不辛苦,爱他怎会辛苦,是得来不易,也是三生有幸。”
明斐不能理解,撑着下巴发呆。
他从出生开始就顺风顺水,当过几年兵,退伍后进娱乐圈,拿奖后立刻退圈,开公司就签陆羡青,直接顶到圈子巅峰。
这辈子什挫折都没遭过,感情对他来说就是饿要吃饭,不吃中餐也可以吃西餐,再不济还有速食也能勉强填饱。
说他凉薄也好,无情也好,让他辈子没爱也没有关系。
明斐能够想象,陆羡青在面对秦思筝时候是怎样束手束脚,小心翼翼,连他出现都觉得是赏赐,所以根本分不出多余心思去分析他是不是忘掉什。
他太惊喜也太珍惜,甚至不敢太过触碰,连靠近都要再三思量,生怕惊扰美梦。
“照说,感情只是个人生长路漫漫上偶尔开花,为个人把自己搞成这样……其实感情呢,你把它当作人生附属品或是调味剂,有自然是好,没有话别也能吃,不是定要吃中餐陆影帝,世界这大,总能找到个替代。”
明斐上半辈子流连花丛,从来没有真正为个人动过心。
就算是时见疏,他也无法想象自己有朝日会像陆羡青样委曲求全,连最简单敏锐和分析能力都没有。
长风大惊失色喊他,才发现他失神按在桌上时候碰到个修眉刀,划道伤口。
“你回去吧,看着他。”
“但您手……”
“不要紧,别告诉他已经知道这些事。”
“好。”
他和陆羡青不样,需要爱情来支撑着活下去。
秦思筝是他无可取代那口饭,再美味东西摆在他面前,不肯吃就是不肯吃。
宁死都不肯看眼。
“叩叩
“哎……怎说?”明斐问。
陆羡青沉默许久,“就当是重新追次,哪怕他每天都会忘记,也会每天都努力让他再爱上次。”
明斐皱眉:“太辛苦,值得?”
陆羡青长舒口气,“就算辛苦,也不想让他离开,只好委屈他每天都要看见那个烦人。”
明斐摇摇头:“说是你。”
明斐从刚才说完那两句话就直没再开过口,等沈长风走之后还在定定看着陆羡青,然后轻笑笑。
“笑什?”
“笑你是个傻逼。”
陆羡青懒得骂回去,明斐换个姿势靠在椅背上,感慨似说:“你啊,从小就比别人聪明很多,跟们块儿浪,结果就你能考全校第,们拼死拼活在这个圈子里,你出道就拿影帝,就跟他妈天选之子似。”
陆羡青不说话,明斐也没打算等他接,“你做什事都是缜密细心,结果连他忘记那多事情都发现不,陆羡青,你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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