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54章(2 / 7)

因此诺玛也有个外号——猪妈妈。

诺玛并不生气,她很喜欢自己养大小猪。

当猪妈妈没有不好

她还可以领着自己养大野猪们去树林去采野菜,很安全,猪们还会放哨,般她带四头猪出去,两头守在她身边,另外两头就藏在草丛里放哨,旦发现危险,就会发出猪叫。

守在诺玛身边两头野猪,就会拱着诺玛离开。

池晏让人给猪做项圈,以后去打猎就可以牵着猪去

这些猪长得还是很威武,公猪都有獠牙,有点像狮子王里彭彭,不过不像彭彭背上是黑毛,它们全生都是棕色毛,很扎手,背上毛发尤其旺盛,鼻子大,脑袋小。

体型也和现代猪不样,胸腹肌肉非常发达,屁股小小,身形看就很矫健。

跑起来像是阵风,力气大普通人拉不住。

有时候两只猪还会起围猎野羊野鹿,打猎结束,还会从人手里要吃

,猪食都是弄熟

领地里也没人知道该怎养猪,所以都是她自己拿主意。

有时候人们去树林里打猎,还会从猪圈里领头猪走,这些猪运动量大,跑得快,鼻子还灵,带着人总能找到猎物,这样下来就没人愿意吃猪

虽然猪肉很诱人,但猪找到猎物加起来,可比这些猪原本肉多得多。

这些猪,就作为“猎猪”,被好好起来。

总之,现在领地里人都认可,猪是有用猪,可以吃,但没必要。

连池晏都决定不吃这些猪

既然没法养狗,养猪也挺好

它们还学会去固定地方排便,每天拉完粑粑,还要让诺玛给它们埋起来。

因为有

它们也是要吃肉

不过池晏让诺玛把肉煮熟拌着猪食给它们吃,免得染上寄生虫。

这时候池晏可没地方去找打虫药。

有时候克莱斯特带来那群魔族也会去树林里抱小野猪回来,小野猪得先跟原本野猪分开养,跟诺玛相处段时间后再让它们见面,估计原先野猪以为诺玛是“妈妈”,以为新来野猪是自己“兄弟姐妹”,慢慢也就接纳

它们都很依赖诺玛,还会跟在诺玛屁股后面跑,如果有不熟悉人接近诺玛,它们还会发出进攻般低吼。

池晏知道时候还囧会儿。

虽然他知道猪聪明,但没想到它们还能抢猎狗工作。

说起来猪也是杂食动物,野猪可是会吃肉,就跟熊猫在人们心里印象样,池晏小时候直以为熊猫只吃竹子,初中才知道原来熊猫是杂食动物,当年还有个新闻,山上熊猫偷偷吃山下户人家养羊。

那户人家花挺长时间才抓住这个“小偷”。

不过虽然不能吃猪肉,但是好歹猪有用,没养这大也没浪费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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