撇撇嘴,进到浴室,没看到纪晨风脏衣服,于是只洗自己。
如果回来看到有人为他准备好食物,他应该会很开心吧?
至少他这对时候挺开心。
要不要试着下厨?以前自己动手做过些西餐,面条也能煮熟,感觉没什问题。
在盲目自信下,决定亲自下厨,为纪晨风准备顿丰盛晚餐。
早上隐约有听到动静,但因为太困,只是翻个身继续睡,完全没有醒。
还以为他会赶走,没想到竟然留个人在家里。
晃荡着起床洗漱,打开冰箱,在里头发现牛奶和鸡蛋,又在橱柜里找到泡面。
将牛奶、泡面和鸡蛋统统丢进个锅里,煮熟后连面带汤咕噜噜下肚,总算填饱空荡荡肠胃。
照理说,晚过去,觉也睡,饭也吃,该走。可好不容易进来,走就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再回来,就待晚,总觉得有些可惜。
漉漉手指不小心划过掌心,他蹙蹙眉,没有表现得太反感,但瞧着也不大舒服。
“谢谢。”笑着冲他道谢。
穿好衣服走出浴室,发现纪晨风已经帮铺好床。
矮桌收起来靠在墙边,榻榻米上铺上软垫,再铺层粗布凉席,“床尾”整齐叠放着薄毯,另头摆着松软枕头。
躺倒下来,用毯子蒙住头脸。
由于没有给留钥匙,只得用纸片挡住锁舌,从外面卡主门缝。反正纪晨风自己屋子上锁,就算来小偷也没什好偷。再者,哪个不长眼小偷会偷这里……
查找附近大型超市,发现离得非常远,但步行五分钟就能到达座菜市场。
以前不是不知道这种地方存在,但老实说,没想到第次给冲击力会这样大。从踏菜场大门第秒开始,脑袋里便不停地重复三个词——好臭、好脏、好
以前纪晨风是怎对?
每天叫起床,为准备三餐,整理房间,洗衣服……
看看四周,就这点地方,好像也不需要整理什。
将薄毯连同被褥道卷起来塞到角落,试着拧拧纪晨风卧室门,发现是锁着。
这是在防着吗?
好棒,全都是纪晨风味道。分明环境这样恶劣,却感觉这里胜过任何五星级酒店。
扯下毯子,望向卧室方向,隔着房门,不知道纪晨风现在有没有睡,没睡又在做什,是不是在想。
头顶上方,老旧电风扇呼哧呼哧旋转着,虽然开着窗,室内还是有些闷热。
可能是今天体力耗费太多关系,或者这个地方天然地对睡眠有种神奇魔力,才沾枕头没多久,就困意上涌,点点合上双眼。
第二天醒来,已经是上午十点多,屋里不见纪晨风身影,似乎是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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