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觉得故事大王续写,也是第条ps最优先!
所有信息在他脑海中过遍,再得出结论,现实中过去几秒。叶笙不再犹豫,把刀又往身体里深入捅分。他并不怕痛,他就是在病痛中被折磨着长大。源源不断血从腹部流出,将他衬衫染红,青年黑发遮掩眼眸,瞳孔中渗出幽幽蓝色来。
鬼母终于把《夜航船》第期翻到最后,看着那个小男孩在极度痛苦和委屈之中写下未完故事最后段:
医生杀完第四个人后开车回家,他拥有着极高反侦察能力,走到小区楼下时,就发现有人跟自己路。他被警察发现,可他自认每桩案子都做天衣无缝。
医生停好车,打
是胎女直接杀他;二是胎女选择去吃掉鬼孩子,获取力量。
这就要看故事大王这三条附言优先性。
第条赋予妹妹“调皮爱捣蛋”吞噬天性。
第三条赋予妹妹不择手段杀掉他恨。
到底是“吞噬”排第位,还是“杀掉他”排第位,决定把妹妹放出来对他是不是死局。
【postscriptum:
没人知道,胎女有个调皮爱捣蛋妹妹。妹妹被胎女吃进去后,在姐姐肚子饱餐顿。嘘,千万不能被姐姐发现。】
【postpostscriptum:
世间感情总是那复杂。乡愁是层薄薄肚皮,姐姐在里头,妹妹在外头。找不到妹妹,姐姐哭得好愁。】
【postpostpostscriptum:
叶笙现阶段只接触过两个故事大王参与续写怪诞。
个是情人湖段诗,还有个是旧体艺馆人墙。
段诗第条ps使她获得借窗跟踪能力,第二条ps使她能无视胎女唤灵震慑——可段诗来找他方式,依旧是敲墙。
人墙第条ps让苏建德用血肉身体建造体艺馆被废弃地下空间,第二条ps创建“父亲世界”——可童话世界依旧创建在那个血肉堆积空间基础上。
书信最后,最重要附言往往都是第条,甚至第二第三条附言可能是对第条附言补充。
姐姐怎就哑呢。哦,原来是为寻找妹妹哭哑。好感人啊。妹妹后悔,她不该那贪玩,伤姐姐心。坏人,你把姐姐嗓子弄哑,就用你命来还吧。】
坏人,你把姐姐嗓子弄哑,就用你命来还吧。
故事大王续写永远有效,妹妹出来后,永远对他抱有杀意。叶笙用刀尖抵着自己腹部,只划下,就想到这条pps。
他低下头,眼睫遮住有点疯魔晦暗眼眸。鲜血渗入苍白握刀指间,薄唇抿成条锋利至极线。
把胎女放出来有两个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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