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间,老板娘女儿想起来。
“娘,就是那个特别喜欢在小酒馆里喝酒那个人!不过他最近好像挺久没来。”
镇子上人多,大家没那熟,谁也不知道谁跟脚。
故此,黎锦那点破事也没人知道。
最多,就是经常做生意看到,才会留意下。
天才,但练字是真可以陶冶情操。
他打算以后有多余时间,就去好好习字。
天赋不够,勤奋来补。
这来,黎锦共又花出去六十五文。
但他要买还不仅仅是这些,黎锦想,鸡蛋和蔬菜可以跟村里人买。
这提醒,老板娘自个儿也想起来。
她说:“俩人长得倒挺像,但总感觉跟换个人样……”
少年最近身体已经在恢复期,饮食可以不用这清淡,他打算多买点五花做红烧肉。
而且街口肉包,少年好像很是喜欢,黎锦又买俩带回去。
——少年啃肉包时候,眼睛亮晶晶,脸满足。
老板娘看着他笔挺背影,觉得熟悉又陌生。
就说这身长袍明显感觉挺眼熟啊,怎就想不起来这人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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