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苟小川问:“怎弄,哥哥你说是干吧,还是艹?”
陈卓眉头突突跳,脑门青筋都要爆出来。
苟小川觉得陈卓很单纯,他以前很爱玩,遇到过形形色色人,他觉得陈卓是他见过最简单干净,整个人都像是块质朴玉,天然去雕饰。陈卓不化妆,甚至护肤品都不用,从来不穿太显眼衣服,灰白黑套能从年头穿到年尾,骨子里传统又正经,甚至于有些迂腐,他觉得谈恋爱就要负责任,做男人就要有担当,这些都是他爱他点。
他身边不缺有钱人,也有很多比陈卓还要帅,他性子活泼,爱玩,交际广泛,所以也从来不缺追求者。但他就只爱陈卓个,从来没有过变心念头,或许从骨子里来说,他们其实是类人,他花枝招展外表下,咋咋呼呼性格下,有着和陈卓样灵魂。
苟小川希望他场恋爱谈到老,到死都不知道失恋是什滋味,那就是人生大赢家。
其实不用学英语。”
“成绩那差,还不补。”
“看书就脑袋疼。”
但陈卓连孙铭那样学渣都能解决,何况他,陈卓就给他甜头,比如今天背会多少个单词,就可以亲下,明天模拟卷做出多少分,就能抱下。
“那们俩什时候能做,爱啊?”苟小川说,“好想要。”
陈卓立马脸色通红,说:“不知臊。”
苟小川好喜欢陈卓正经又害羞样子,陈卓说他是妖精,专门来勾人魂。
“就勾你魂,还是处呢,哥哥给开发下吧。”苟小川说。
陈卓就直接捂住他嘴,不让他说更过分话。
他们俩性格南辕北辙,个过于正经,个整天没有正经话,随时都要撩他下,却像是天雷遇到地火,竟莫名和谐。后来两人终于进行生命大和谐,苟小川让陈卓说句荤,话来,陈卓支支吾吾半天只来句:“弄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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