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如果是叫诺儿拉,就是说得再快,也听得出来吧?相反地,赫萝两字却是刹那问
就说完。如果全身血液都冲上脑门,很有可能会听不见。如何?相当具有说服力——」
罗伦斯之所以没能够把话说完,是因为赫萝用拳头打下他嘴角说:
「闭嘴!」
虽说是被赫萝柔软小拳头打到,但是却让罗伦斯觉得挺痛。因为他被雷玛里欧商行家
相信赫萝定立刻知道罗伦斯方才说话没有虚假。
「想在那样情况下,肯定是叫你名字。」
罗伦斯直直地注视著赫萝这说道。赫萝听,用著与脸上浮现憎恶表情时同样快速度,
露出怀疑眼神注视罗伦斯。
对於无法判断是否为谎言话语,赫萝也只能够靠头脑来判断。
这个时候当然该回答「赫萝」,才是正确答案。
路思考到这里,罗伦斯发现自己真是愚蠢至极。
罗伦斯心想:走在他身旁可是贤狼赫萝啊!如果说谎,赫萝可以很轻易地识破呐。
既然这样,那正确答案就是这个。
「叫你名字。」
伦斯在太阳逐渐升起街上缓缓走著,他感到迷惑。
应该怎回答呢?
如果要罗伦斯老实地回答,那答案会是他已经不记得。
但是,如果赫萝其实知道罗伦斯叫谁名字,而她只是想要确认罗伦斯答案呢?
如果罗伦斯是叫赫萝名字,那就没有问题。问题在於如果当时叫诺儿拉名字呢?
伙殴打时,嘴唇有些裂。
「因为短个字,所以叫咱名字?汝这个大笨驴!」
罗伦斯发表在他思考得到范围内,最具有说服力说法。
「当时是分秒必争状况,定是无意识地选择叫你名字。你知道为什吗?」
赫萝加重手力道。
「因为你名字短个字。」
罗伦斯觉得自己彷佛听见赫萝表情从脸上退去声音。
眼神显得不安赫萝像只遭到背叛幼犬似睁大眼睛后,瞬间露出憎恶眼神说:
「汝竟敢扯谎!」
赫萝加重抓住衣角力道,罗伦斯立刻回答说:
「是啊,扯谎,因为事实上不记得。不过呢……」
绑在头上三角头巾底下耳朵动下,想必赫萝表情也不及耳朵反应得快吧。
如果叫诺儿拉名字,而罗伦斯回答不知道,那会变成罗伦斯在自己都不记得说什
紧急状况下,反射性地叫诺儿拉名字。
这来,赫萝绝对会生气。在这种时候,乖乖回答诺儿拉才是正确答案:并且想个适当
理由,解释为何叫诺儿拉名字就好。
另外还有个可能性,那就是假设赫萝真没听见。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