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吃半碗面,放下筷子。
凌旭看他:“不吃?”
他伸出手去扯纸巾擦嘴,摇摇头。
凌旭看着还剩下半碗面,犹豫下,说道:“还是别那浪费。”随后把面碗拿过来,自己把剩下面都吃。
晚上回去面包店,凌旭讨到个卖剩下芝士蛋糕,跟天天人半个分来吃。
“唉,”凌旭叹口气,他发现这孩子不爱跟人沟通,交流起来还真是挺费劲,于是对天天说道,“们去吃晚饭吧,想要吃什?”
天天终于回答句:“吃牛排。”
凌旭“哇”声,“哪里有钱吃牛排,身上只有十五块钱,们去吃面吧。”
天天停下来,“那你又问?”
凌旭说:“问你又没说会听你。”
直到被抢劫妇人报警,凌旭被请去派出所作证人,他都还有些恍惚,没有回过神来。
警察问他是怎拦下骑摩托车抢包人时,他站起来做个踢腿动作,说:“就这脚就拦下来。”
那脚踢出去非常沉稳有力,甚至带起阵风。
警察在旁边扶下帽子,说道:“不错,练过啊。”
凌旭自己也很惊讶,他又踢下腿,发现自己身体柔韧性比起过去好许多,这脚甚至能够直直踢过头顶。
边吃他还边觉得腻得慌。
嘴里咬着蛋糕,凌旭打开衣柜在里面翻找,最后在挂着件衣服口袋里面翻出来个钱包,里面有自己身份证还有银行卡。
这张身份证他自己是没有印象,因为直到高二他都没有去办过身份证,应该是
等他拉着孩子去路边小面馆,才发现十五块钱连两碗二两面钱都不够,只好让老板来碗二两,碗两。
面上来时候,他跟天天说:“你那小,吃两就够。”
说完,凌旭伸手过去想把那个两小碗推到天天面前,可是还没使劲,又沉沉呼出口气,说:“算,还不饿,你吃大吧。”
两面对凌旭来说当然是不够,他两口就吃完,心里想着不知道回去还有没有剩下蛋糕可以吃。
以前读书,凌旭身上钱都是爸妈或者哥哥给,他没有存过分钱,都是有多少用多少。现在从他受伤醒过来,他也直就着身上钱在用,现在用光,才开始想自己是不是还有些别钱?银行存折之类东西。
警察说道:“够,知道,继续做笔录吧,你踢脚然后呢?”
凌旭恍恍惚惚坐下来,说:“然后摩托车下子就飞出去倒在地上……”
做完笔录,凌旭带着天天从派出所走出来。
站在派出所大门前,他疑惑地低头看着天天,问道:“练过吗?”
天天仰着头看他,没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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