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衣雪肤,细腰翘臀,真是、真是不知羞耻。
联想到昨夜狼狈,秦征不悦地瞪青年眼,对气机格外敏感,季岚川不自在地挪挪身子,他没兴趣知道秦征又在瞎脑补什,只想尽快勾走身旁秦子珩魂。
锦衣玉食虽好,可季岚川却很讨厌寄人篱下滋味,他个手脚健
“嗯。”不冷不热地点点头,秦征连眼角余光都没多分给两人,秦子珩早已习惯父亲冷淡,季岚川则是乐得对方不找自己麻烦。
因为某人喜好,餐厅里静得连落根针都能听见,好不容易挨过这顿压抑早餐,季岚川又看到秦征放下碗筷开金口:“既然进秦氏,就不要给秦家嫡系丢人。”
知道自己这几天胡闹有些过分,秦子珩放下水杯正色道:“是,父亲。”
对方只比自己大轮,但秦子珩却对秦征有种天然敬畏,将摇摇欲坠秦家拉回巅峰甚至更胜往昔,这个人也只用短短五年而已。
“你呢?”眼风扫过旁低头喝粥青年,秦征突兀地问道,“个大男人、你就这在家里呆着?”
直到小说最后,那些前任们也没跳出来找他麻烦。
【唯有白时年,才是那个值得让他用真心去换人。】
想起原著中某段描写,季岚川没忍住打个寒颤,能把花心说得如此清新脱俗,这位作者也着实是个人才。
“嗯。”
乖巧地点头,青年望向男人眼中满是依恋,秦子珩心中畅快,长臂伸便要将人搂进怀中:“走,下去吃饭。”
……不然呢?您老是不是对金丝雀有什误解?
暗中磨牙,季岚川扬起抹温和微笑:“现在在做全职主播,阿珩已经帮把设备搬过来。”
“是啊是啊,”生怕秦征对青年有什误会,秦子珩连忙在旁附和,“季岚跳起舞来很好看,网上有很多人喜欢他。”
很多人?是指那连两千都不到僵尸粉吗?
想起自己之前看过资料,秦征本想嗤笑出声,可不知为何,听到跳舞二字,他脑海里不期然就冒出昨晚夜色下景象。
“别、”不着痕迹地躲开秦子珩大手,季岚川装作不好意思道,“三爷还在呢。”
“怕什,爸他对你又没意见。”看昨晚秦征态度,应该是懒得管他这点儿女情长,是故秦子珩此时哄起人来,倒也比平日多几分底气。
没意见?那昨晚让守本分是哪个?
嘴角勾起抹嘲讽弧度,季岚川早就看惯豪门大院里勾心斗角,见秦子珩手没再向自己腰上搭,他舒展眉目,半点也没把对方情话听进心里。
作为个成熟健康且无任何不良嗜好成功人士,秦征早早就坐在餐桌前面,秦子珩领着人下楼吃饭,又恭恭敬敬地叫声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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