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厅片混乱,名流权贵们穿着价值连城衣物缩在墙角,有缩在角落哆哆嗦嗦地闭眼祈祷,有姑娘边哭边在纸巾上用眼线笔写遗书,有见过大风浪,神色淡定,有夫妻牵着手依偎在起,唯有大厅中央钻石项链不受人类悲喜影响,兀自折射着冰冷而华美光泽,玻璃柜底下,躺着两具尸体,皆作侍者打扮,却穿着皮裤,面朝地砖,鲜血流地。
萧锦河站在主持台前,墨黑面具掩住他说不清道不明眼神,手拿枪,手晃动着高脚杯里红酒,动作就像在参加普通聚会样从容优雅,含笑道“illia,记得说过,不要杀人。”
王队,或者说是illia,拄着拐杖满脸不耐道“他想夺枪,不杀他们,这些人还以为可以逃出去呢!”
萧锦河道“那多血,踩到滑倒怎办
周向晚跟着走几步,问道“你们为什不穿皮裤?”
两名手下戴着丑丑面罩,露出双大眼睛,充满疑惑“请问,您什意思?”
智慧和颜值显然没有在周向晚身上共存,他在南非混十年,靠不是脑子,而是种非人接近于野兽直觉以及傻人有傻福好运。他手底下五个人都是临时联系新手,没带武器,刚退伍,业务水平极差,周向晚觉得他们人品还成。很明显,眼前之人并不是那样,浑身血腥之气,走起来像极度危险亡命之徒。而且,没有穿皮裤!定不是他人!
周向晚挑挑眉,冷淡道“听不懂人话吗?算,给把枪,继续带路。”
两名手下心里噔,摸不准这位大人脾气,恭恭敬敬地给周向晚递枪,周向晚接过枪,先检查子弹,满意地点点头,随即他眼神变——砰,砰,枪个,干脆利落。
周向晚在他们身上搜刮番,简直是大丰收,更加坚定他们不是好人想法,若无其事地甩甩手腕,穿上他们身上防弹衣,在顶楼绕几圈,没找到楼梯也找到电梯,瞪着走廊消防示意图活活瞪五分钟——是,他又又又迷路。
周向晚掏出手机,拍下地图,准备问问钱盟,悲惨地发现手机没信号,脸茫然地挠挠脸——反派之路还未开启,就已走失在路上。
此时,大厅内。
“哈,吴总。”
吴凉被押入大厅,就被王队脚踹翻在地,这脚踢得极狠,吴凉觉得自己五脏六腑似乎都被踢得移位。王队当那多年雇佣兵,被个普通人打枪,觉得很没面子,正欲抬手扇他巴掌,手腕就被萧锦河握住,萧锦河嘴角含着抹淡淡笑,手劲却很大,两人僵持在空中,良久,王队忿忿地甩开手,揪着吴凉衣领把他拉到玻璃柜旁边。吴凉捂着胃站起来,咳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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