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宵问,“你们说是谁?”
员工小心回答,“就是贝拉直让人找那个艺术家,好像叫Eddy。”
“姓氏。”宁宵冷着脸。
“苏,是个华人。”
预感成真感觉很不好。强迫症又再犯,长达六小时
贝拉自信道,“怕她突然来抢婚,所以决定当天穿平底鞋。”
宁宵始终不明白,贝拉为什会那笃定,笃定个人真爱自己。
至少他做不到,可能永远也做不到。
和贝拉来酒店宴会厅并不出现在他今天日程中,连卡尔都很疑惑,为什他愿意耗费六小时飞行突然从洛杉矶赶来纽约。
不过是因为前天,熬通宵准备和奥恰收购谈判宁宵,在公司茶水间听到下属议论。
小姐做派都事出有因,和宁宵这种从底层摸爬滚打起来人不同,她是含着金汤匙出生天之娇女。
父亲斯蒂芬·琼斯是商业巨擘,持股公司数之不尽,商业帝国覆盖全球,目前还在进行科技领域版图扩张,也是宁宵公司股东之。
她母亲则是著名服装设计师,同时任著名时尚杂志总编,提拔无数行业新星,其中就包括贝拉前女友——目前纽约炙手可热摄影师克洛伊·陈。
贝拉是琼斯家小女儿,继承母亲刁钻时尚口味,对接管公司没兴趣,前面还有四个兄姐,也几乎轮不着,所以也承袭母亲衣钵,成为名设计师,创立自己同名品牌。
在为个人品牌第批产品进行拍摄宣传时候,遇到同为新人克洛伊,从此便开展地下情。
“之前好像说拒绝好几次?”
“是啊,但是昨晚突然临时打电话,杰森告诉,他还说对方急着要钱呢。”
“看来艺术家也是离不开钞票,那大笔钱,谁看不心动?”
这番带着嘲讽话在某个瞬间引起宁宵注意,突然冒出下意识,令他站在原地思考,以至于吓到端着咖啡打算回去员工。
“Shaw……要喝咖啡吗?”
因为出身差距太大,加上斯蒂芬管控太过严苛,甚至限制贝拉遗产继承权,除非她同意与父亲相中人选结婚,单枪匹马杀进硅谷宁宵就是其中个人选。
贝拉性格叛逆,根本不在乎遗产,哪怕冻结所有钱都愿意和喜欢人在起,但克洛伊拒绝,认为贝拉众叛亲离代价太重,承受不起,提出分手。
秋天,贝拉亲自来到宁宵公司,开门见山地提出交易,她知道宁宵需要新轮融资抵抗大企业收购,而她也需要宁宵成为她获取信托和遗产钥匙。
同时,她也亟需场轰轰烈烈订婚宴,狠狠推克洛伊把。
当时宁宵甚至还问:“你不怕她根本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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