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抖得厉害,像是连薄薄几页纸都握不住,时濛仍强迫自己保持清醒,甚至挤出个自以为得体笑。
他对傅宣燎笑,意在告诉对方“点都不怕”,还有“很好”。
哪怕他看起来摇摇欲坠,随便阵风吹来就会跌倒。
“十年,三千六百五十天。”照着合同上时限,时濛微笑着,却冷血地宣布,“天都不能少。”
没有人愿意给时濛承诺,连个简单约定他都要拼尽全力才能争取到。
话刚出口,时濛便发觉这个假设毫无意义。
并且这次傅宣燎回答他:“你是时濛。”
是啊,他已经是时濛,已经疼,已经千疮百孔。
已经没有人喜欢。
时濛撑着胳膊坐起来,然后站起身。
绊阻止他继续偏离。傅宣燎握紧拳头不肯接,慌不择路地用手臂挡开纠缠不休人:“时濛,别疯。”
而在被推开瞬间,时濛冷不防想起,在酒店拍卖会后台幽暗房间里,傅宣燎曾经对他说过同样话。
别疯。
还有——不是你,永远都不会属于你。
原来是这样。
所以骂他疯子也好,笑他偏执也罢,别他都可以不要,只有傅宣燎,他必须紧紧抓牢。
他走到床头,输入密码,打开抽屉,拿出叠A4纸。
是四年前他们签下合同。
傅宣燎看着他,以为他被说服,心中那点说不清道不明遗憾淹没在如释重负里,以至他忽略掉紧随其后空虚。
然而时濛走过来,将那份傅宣燎做梦都想销毁合同翻到其中页,指着上面时间,生怕看不清地举到他面前。
“十年。”时濛说,“傅宣燎,们说好。”
可如果不是属于,那是属于谁呢?
时钟滴答滴答,被作乱手指拨回原点,四年零五个月前,白纸黑字合同,荒唐契约——独角戏终结,故事帷幕拉开,被他赋予那多美好期盼,于傅宣燎来说,只是场噩梦开端。
原来从始至终,他都讨厌,恨极,从来没有喜欢过。
眼底迸出纵横交错血丝,时濛睁大眼睛紧咬牙关,哪怕忍得面目狰狞,也不允许自己落下泪来。
“如果,如果是时沐,是不是,”时濛艰难地喘口气,“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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