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人。”
“等谁?”
几乎与傅宣燎“这个无可奉告”同时,时濛开口道:“可能是等。”
话音落下当时,时濛便捕捉到傅宣燎脸上近乎喜悦神情。
只是可惜,很快,这份喜悦就会被摔得粉碎。
本着宁可错不可漏原则,警察接着盘问:“两个小时前,也就是下午十二点半,你在哪里?”
下午十二点,是早餐店老板娘听到窗户被砸破时间。她忙上午刚躺下没几分钟,就匆忙披上衣服赶到前院店里,还是晚步,小偷影子都没见着。
偏偏此处还是道路拐弯,监控死角,警察刚刚去社区监控室,整条空荡荡街,就这块,什都没拍到。
未待傅宣燎回答,时濛先想起两个半小时前,也就是正午十二点,他在厨房烧水,透过窗户看到傅宣燎在啃面包,就着瓶矿泉水。
那种速食面包,味道算不上好,胜在方便省时,拆开就能吃。
身后不远处,守护神样傅宣燎。
老板娘摆手:“欸不是吧,这小伙子人挺好,先前个矮够不着,还是他帮把画挂上去。”
周围也有觉得傅宣燎眼熟,不过难免对突然闯入外地人怀有疑虑。
警察便采纳围观群众意见,上前问傅宣燎几个问题,包括姓名,从哪里来,来干什,还有住在哪里。
“从枫城来。”
因为时濛脑中已经萌生出个大胆想法,与报警可以得到效果相同、甚至更举多得想法。
警察以为他想为傅宣燎做不在场证明,便转向他,提问:“下午十二点半,你和他在起?”
“不是。”时濛说,“和他约在十二点,可有事耽搁去晚,十二点半他已经不在那里。”
他说多半是事实,从窗户里看到傅宣燎是在十二点,十二点半时候,他已经坐在餐桌前,并不清楚傅宣燎是否还在原地。
所以这不算说谎,时濛告诉自己,他只是把当年加诸在自己
时濛大概能猜到傅宣燎选择这种面包原因,他说过,以后每个周六,都会用来陪伴自己。所以他不可能跑去别处,分钟都不可能。
然而这件事,除时濛,没人可以为他证明。
果然,傅宣燎说:“在街道上。”
警察问哪条街道,傅宣燎说时濛家出来那条街名字,离早餐店很近。
“你在那里干什?”警察接着问。
“找人。”
“住自己车上。”
傅宣燎回答简单明,只在被问到找谁时,看时濛眼,又飞快地收回目光,像是怕给他添麻烦,说:“找个很重要人。”
围观者开始窃窃私语。对这样个语焉不详又来路不明外地人,换谁都很难给予信任。
可是从他衣着谈吐来看,又不像会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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